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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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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96 公司简称:京源环保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34元。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84,7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
  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6,245,761.8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20,860.01元;于2020年4月2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46,245,761.86元(含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3,120,860.0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04,884.00元。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25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4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32,80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1,250,589.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749,410.38元。
  截至2022年8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本公司发行费用支付时间在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简称为“可转债议案”)之前或发行费用支付时间超过置换期限的金额合计297,759.42元,其中支付时间在《可转债议案》前的发行费用金额235,849.04元,超过置换期限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61,910.38元,上述支出不得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经上述调整后发行费用总额为5,452,8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327,047,169.8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8,316,273.63元,其中: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400,806.52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819,975.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并于2020年4月2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结项,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银行3个账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设备款及质保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账户尚有节余,为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58,494,328.76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15,746,254.04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冻结募集资金合计489.53万元,其中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060688888856)被冻结人民币120.48万元,苏州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754500001130)被冻结人民币368.42万元。该合同纠纷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无关,不会对公司募集项目的投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年度无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本期实现净利润为-88.39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当年业务量未达到预期,产能利用率不足。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尚未全面完成建设,本年度仅实现部分生产功能,实现净利润为22.41万元。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5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实施202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52,364,400元增加至236,037,604元。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包括覃志刚先生、何成达先生、和丽女士,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为覃志刚先生)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4.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5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6 修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7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8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09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0 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1 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2 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3 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4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5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6 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17 修订《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上述子议案除4.10-4.17八项子议案外,其他子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于2025年4月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该行动方案为指导纲领,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俊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遵守原有制度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行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可转债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自2023年2月13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3,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43股(已审议并完成工商变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京源转债”有人民币164,94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新增转股数量为18,229,624股。
  2、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5,443,58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65,897,988股增加至231,341,568股,注册资本由165,897,988元增加至231,341,568元。
  综上,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2,364,400股增加至236,037,604股,注册资本由152,364,400元增加至236,037,604元。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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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9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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