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9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5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为配套大宗供应链现货经营,运用期货等衍生品工具对冲大宗商品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以锁定成本或利润从而实现稳健经营,报告期内相应产生的一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根据现行套期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列示,该部分损益实际上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公司常态化的价格风险管理工作结果。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5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5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58《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制度》。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内部审计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59《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60《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袁仁军、杨威、李文明、黄锐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袁仁军、杨威、李文明、黄锐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9日(周二)上午10:30在杭州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61《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二、三、四、五、八、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九为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5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57《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58《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59《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60《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二、三、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5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权益资本、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注册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每期具体发行规模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期限: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状况最终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可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五)票面金额: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
  (六)申报场所:本次债券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日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1年内择机发行。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在首个基础期限内为固定利率,具体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本次注册发行工作申请授权事项
  为高效协调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各项事宜,更好地抓住发行窗口,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上市地点,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二)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中介机构选聘:本次债券发行将由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中介机构需通过谈判采购、询比采购或直接采购等方式选聘;
  (四)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五)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关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的24个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无异议函有效期(出具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止。
  四、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意义及影响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助于提升公司权益资本,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审核。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6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拟于2025年到期。
  为继续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签署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
  2、鉴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股份,持有公司44.93%股份,为交投财务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之间构成受同一法人主体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杨威先生、李文明先生、黄锐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8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OOOOO56876O28L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
  法定代表人:李媛
  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09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不包括股票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结构
  交投财务公司由浙江交通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
  浙江交通集团持有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6.98%的股份,浙江交通集团合计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的股份。交投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主要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
  交投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10,644.50万元、净资产884,030.3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605.70万元,净利润43,340.4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交投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290,008.95万元、净资产910,185.13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5,545.47万元,净利润24,690.82万元。
  (四)关联关系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之间构成受同一法人主体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
  经查询,交投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交投财务公司经营正常,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原则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2、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受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
  3、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1.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1.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不劣于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进行;
  1.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壹拾贰亿元人民币;
  1.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及融资租赁服务
  2.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整体授信额度不低于肆拾亿元人民币;
  2.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3、结算服务
  3.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3.2、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4、其他金融业务
  4.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外汇结售汇业务、财务顾问服务、信用证及相关顾问服务、保函、委托贷款以及承兑及贴现票据。此外,乙方应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并充实经营范围,在合理控制资金风险的同时,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获得较好收益开拓渠道,优化金融服务质量;
  4.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金融服务协议》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公司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4、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评估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关于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
  2、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2日内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4、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交投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5、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与交投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交投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本次《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重新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将按照前述制定的《关于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交投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1,382.48万元,贷款余额303,200.00万元,利息支出2,171.42万元,利息收入20.92万元;与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9,365.41万元(不含关联存贷),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做公开信息披露。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6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周二)上午10: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周四)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6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6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周五)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5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变更及修订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截至2025年6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缴纳的1,101,500份股票期权行权款人民币5,408,365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55号),本次行权后,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10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06,865.0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09,663,179元,股份总数变更为709,663,179股。
  公司已于202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本变动登记手续,公司股本总数由“708,561,679股”变更为“709,663,179股”。公司拟对变更注册资本涉及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内容主要涉及:
  1、取消公司监事会,删除“第八章监事会”以及其他章节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后续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调整股东权利以及相关细节;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完善内部审计相关规定;将“股东大会”相关表述改为“股东会”等,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
  ■
  ■
  除上表有关修订外,本次还将《公司章程》中 “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或”统一修订为“或者”、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及表述,上述修订直接修改,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因新增、删除及修订条款,原条款序号将作相应调整。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事项的具体工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关《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