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华泰”)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提供不超过33,000万元借款,用于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之一“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借款利率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利率,若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公司不再向嘉兴瑞华泰收取借款利息。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1.5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258.4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5-0000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之一“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嘉兴瑞华泰。为了保障前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及方便公司管理,公司拟向嘉兴瑞华泰提供总额不超过33,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前述募投项目。本次借款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汇入嘉兴瑞华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借款利率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利率,若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发生转股,转股部分对应金额的借款相应停止计息。 (二)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借款已基本投入完毕,且借款将于2025年9月到期。目前,该募投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生产效率逐步提升阶段,单位成本相对较高,尚未实现盈利。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续借,续借期限3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借款利率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利率,若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发生转股,转股部分对应金额的借款相应停止计息。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嘉兴瑞华泰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大信审计,2025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嘉兴瑞华泰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嘉兴瑞华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嘉兴瑞华泰、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嘉兴瑞华泰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提供不超过33,000万元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之一“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华泰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建设内容,有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华泰”)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1.5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258.4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5-0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42,605.07万元(含手续费),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15.71万元(含手续费)。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10.88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2022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前后承诺投资金额”以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分别多出289.62万元、55.77万元,系使用了投资项目的利息净收入。 注4: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于2020年9月正式动工,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6个月。截至目前厂房建设工程已完成,新建生产线和各公辅系统运行稳定,其中4条生产线已从2023年9月份开始陆续投产;1 条自主技术设计的宽幅化学法生产线已试产运行,正在持续提升产线产效;第2条化学法生产线正在加快辅助配套装置的安装调试,争取四季度进行试生产。 注5: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实施主体嘉兴瑞华泰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93.02万元,净利润-2,383.57万元,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生产效率逐步提升阶段,单位成本相对较高。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袁舜齐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袁舜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 袁舜齐先生,中国国籍, 1968年7月出生,硕士毕业,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曾任职于兵器工业212研究所、深圳三星视界,现任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袁舜齐先生通过上海泰巨尧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含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42.54万股,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代码:688323 公司简称:瑞华泰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