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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不包含联营企业伟明盛青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3.85亿元。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基本情况 1、“伟22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4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伟22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1日。“伟22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2.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7.27元/股。 2、“伟24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6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5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8,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4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4转债”,债券代码“113683”。 “伟24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10月8日至2030年3月27日。“伟24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8.2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7.55元/股。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5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其他披露事项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5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至9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1日 9:00-10: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程鹏先生,独立董事李光明先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至9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577-86051886 邮箱:ir@cnweim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5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025-05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2转债”)1,477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7,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1,077,5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465,922,5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7月28日全部到位。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0,450,471.70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908,34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4,641,179.2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1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6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罗甸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蛟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人、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伟22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由于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已投入正式运营,“伟22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平安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和中信银行温州人民路支行开立的共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伟22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伟22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伟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68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8月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59,747.6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72.91万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部分金额为人民币50,633.45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10,491.02万元、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14,984.81万元、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17,360.16万元、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9.85万元、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594.70万元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72.91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33.4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50,633.45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截至2025年6月30日,“伟22转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伟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伟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注: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和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当前处于产能爬坡期,受区域垃圾供应波动影响,实际效益释放节奏较原计划有所调整。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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