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松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吴兴旺先生、董事冀相安先生及1名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监事林纳新女士、职工监事徐祖豪先生、庞晓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总会计师常荣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顾彩银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慧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 2.议案2、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希、梅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