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魏健、赵云龙、王炳炯;独立董事郑立新、包永忠、吴建依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石艳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律师:张雪莹、陈恩孝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