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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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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为保障智能科技的基建项目工程推进,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出具保函协议》,委托建设银行开具以智能科技为被保证人基于数智产研科技园项目主体工程(基础事项或基础合同)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保证金额为2,050万元。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开具付款保函的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智能科技的担保余额为118,8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智能科技的担保余额为120,85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137,95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经核查,智能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及《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人(甲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3、被保证人: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受益人:中建八局深圳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保证金额:人民币2,050万元(贰仟零伍拾万元整)
  6、保证方式:甲方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即贰仟零伍拾万元整)提供质押担保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保函申请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本保函有效期至2027年8月5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800万元人民币和10,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80,850万元人民币和256.23万美元,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2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协议》;
  2、《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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