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3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杨流江、顾大伟,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婕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聘任黄文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聘任生效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黄文同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文同先生,公司现任总裁。1971年出生,中国籍,男,本科学历。2024年8月加入公司。此前曾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副总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迪芬尼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制造总监,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厂长、质量部长等。 黄文同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黄文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王婕、黄文同、顾大伟、杨流江、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 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婕、黄文同、顾大伟、杨流江、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其中召集人为王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王婕、黄文同,其中召集人为冀志斌; 提名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王婕、黄文同,其中召集人为辜明安; 审计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顾大伟、杨流江,其中召集人为谭光荣。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3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5),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6年5月6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智度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投资”)提交的《关于增加国光电器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31)。 (二)董事会对临时提案审查情况 国光投资现持有公司股份63,109,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交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A5栋M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5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0和提案14.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提案11.00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5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国光电器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