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景顺,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5月6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542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2.0956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5月7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5月7日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若本基金2026年5月7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公司聘任龚丽丽女士担任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聘任金璜先生担任景顺长城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附简历: 龚丽丽女士,理学硕士。曾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负责人、基金经理。202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23年11月起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具有1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金璜先生,工学硕士,CFA。曾任美国Altfest Personal Wealth Management(艾福斯特个人财富管理)投资部量化研究员,Morgan Stanley(美国摩根士丹利)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分析员。2018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经理、ETF与创新投资部研究员、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自2023年9月起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自2026年5月11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基金代码:027047)。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关于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招商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6年5月7日起新增委托招商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招商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鑫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6年5月7日起新增委托华鑫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景泰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华鑫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77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T3 12楼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孙明 电话:18917609237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景顺长城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不收取申购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代销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除个人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如后续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的收取标准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将依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 ■ ■ ■ ■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6年5月1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7、本基金自2026年5月11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中证科创创业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