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应当回避的关联股东为:朱剑波、朱昳君、刘敏、常州键兴伟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春波、胡国兴;议案7-9应当回避的关联股东为: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权激励对象。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贵哲 电话:0537-3171696 传真:0537-3178780 邮箱:ir@jianbangchem.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272200 (三)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