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6年4月16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韦豪创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以自筹资金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026年4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026年5月6日,公司收到韦豪创芯出具的《告知函》,韦豪创芯于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0.7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0,355,8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