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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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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迟明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0人,代表股份364,552,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343%,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47,740,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0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9人,代表股份16,812,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0%。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79人,代表股份16,812,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64,277,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45%;
  反对 2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5%;
  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36,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625%;反对20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247%;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12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64,275,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40%;
  反对 2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9%;
  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35,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524%;反对2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348%;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12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64,295,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95%;
  反对 18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12%;
  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55,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708%;反对18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105%;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18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364,298,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04%;
  反对 18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06%;
  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58,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910%;反对18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962%;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128%。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64,292,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88%;
  反对 18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19%;
  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52,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565%;反对1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248%;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18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7,740,145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16,529,38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179%;
  反对 212,7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652%;
  弃权 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1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29,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179%;反对2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652%;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17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64,247,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165%;
  反对 2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620%;
  弃权 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888%;反对2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43%;弃权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66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64,244,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155%;
  反对 2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624%;
  弃权 8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04,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674%;反对2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520%;弃权8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806%。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7,740,145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16,529,68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197%;
  反对 211,7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592%;
  弃权 7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529,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197%;反对2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592%;弃权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21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新磊 吴彬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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