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48号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CHEN ZEJIAN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李秋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共1项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共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3、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1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车继晗、侯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