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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公司盖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同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公司聘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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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大会安排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月15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塘头路4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文婷女士
  6、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6 年5月11日
  8、会议审议议案:
  ■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以及会议议程;
  (二)主持人提名计票人、监票人,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举手表决;
  (三)议案报告人介绍会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议案并书面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发言、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答复;
  (五)计票人、监票人与见证律师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最终表决结果;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九)到会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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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印制电路板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报告期内,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迅速发展,PCB行业整体景气度有所提升,根据Prismark 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统计,2025年以美元计价的全球PCB产业产值852亿美元,同比增长15.8%,但不同应用领域表现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汽车电子和高频通讯等领域,公司凭借自身制造优势以及快速的服务响应能力,积极不断探索其他应用领域。同时,公司利用SMT业务优势,为部分客户提供PCB产品及SMT贴片加工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深化了与客户的合作。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97,879.77万元,同比增长10.40%,实现归母净利润6,670.88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40%,公司2025年全年PCB产销量分别为120.51万平米、120.23万平米,同比增长4.74%、5.3%。
  二、2025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增选1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人员结构和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1、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
  (四)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在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公司重大信息的搜集、反馈、整理、审核工作并及时进行了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以专线电话、专用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投资者的提问,积极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组织完成了3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七)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2026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展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勤勉尽责,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切实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组织并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经营目标,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积极应对市场挑战。
  同时,董事会将根据新的监管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司重要事项的审议、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持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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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2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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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3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并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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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4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6,411,731.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96%。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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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5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6年度,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6年度担保计划及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资本营运能力,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
  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本次授权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仅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协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玺
  注册地址:武进区横林镇崔北村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92578577Y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1,764,339.65元,负债总额为5,514,216.25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514,216.25元,净资产为16,250,123.40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8,666,918.43元,净利润为1,632,557.06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5.34%。
  (二)湖北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南国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机场路85号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5824863026
  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电子、电器产品的设计、制造、组装、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及辅料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37,196,605.84元,负债总额为102,774,566.01元,流动负债为95,315,133.16元,净资产为234,422,039.83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78,921,530.69元,净利润为5,958,205.58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48%。
  (三)常州协创智联电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常州正恒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敏金
  注册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塘头路4号
  成立日期:2022年1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5MA7GA59BX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储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90,230,488.05元,负债总额为79,096,490.24元,流动负债为79,096,490.24元,净资产为11,133,997.81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87,970,814.18元,净利润为-3,609,893.63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7.6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常州协创智联电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进一步深化开展相关业务为其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拥有前述被担保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6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25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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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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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黄飞,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曾负责或复核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IPO 企业审计工作,2023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至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超过5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杨媛,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IPO 等证券类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证券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IPO 企业审计工作, 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公司拟支付财务审计费80万元及内控审计费20万元,费用合计100万元,与2025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充分核查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状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7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董事个人工作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考核,请逐项审议报告期内董事具体薪酬:
  7.01《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长张文婷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长张文婷女士2025年度薪酬为64.36万元。
  7.02《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张敏金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张敏金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66.72万元。
  7.03《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张南星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张南星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62.12万元。
  7.04《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曹良良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曹良良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72.72万元。
  7.05《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张玺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张玺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56.12万元。
  7.06《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张琳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张琳女士2025年度薪酬为3.25万元。
  7.07《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蔡志军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蔡志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5.25万元。
  7.08《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陆锦冲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陆锦冲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5.25万元。
  7.09《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朱奇伟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董事朱奇伟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5.25万元。
  7.10《关于确认2025年度已离任董事张南国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已离任董事张南国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12.79万元。
  7.11《关于确认2025年度已离任董事王桥彬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已离任董事王桥彬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75.60万元。
  7.12《关于确认2025年度已离任董事陈文化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已离任董事陈文化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1.75万元。
  7.13《关于确认2025年度已离任董事杨维生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已离任董事杨维生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1.75万元。
  7.14《关于确认2025年度已离任董事夏国平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确认,已离任董事夏国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1.75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8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10月1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内外部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禾电子”)于近日收到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542001078,发证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东禾电子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东禾电子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东禾电子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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