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上午10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0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陈国华、董事杨尚渤、独立董事邵雷雷、周夏飞、徐进以通讯接入方式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公司拟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陈静波先生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陈静波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0.12%股份的股东陈静波,在2026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公司拟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陈静波先生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一8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议案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议案10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5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国华、陈静波、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