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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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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256,645,86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54%。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627%。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40,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40,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40,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0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8%;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19%;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17%。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0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8%;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19%;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17%。
  3、《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6,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146%;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4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9%。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86,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8%;反对2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00%;反对2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97%;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3%。
  5、《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6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9%;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41%;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4%。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5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67%;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9%。
  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008%;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4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28%。
  8、《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7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4%;反对2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2%;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4,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50%;反对2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45%;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5%。
  9、《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718,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94%;反对2,899,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8%;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258%;反对2,899,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247%;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5%。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194,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6%;反对1,4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9%;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08%;反对1,4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481%;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1%。
  1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7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0,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97%;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9%。
  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71,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6,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04%;反对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4%;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2%。
  1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81,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反对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6,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07%;反对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5%;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8%。
  14、《关于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38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7%;反对2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09%;反对2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0%;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1%。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 陈佳荣、章磊中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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