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海通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更正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披露了《国泰海通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现就公告中“2 基金募集情况”部分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内容进行更新披露,具体内容请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本公司官网披露的最新信息为准。 除以上更正事项以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不存在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