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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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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6-028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五楼培训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沈基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吕月珍女士、王寿凤女士通过线上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张晓健先生、后美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除前述出席人员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熊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家军、刘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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