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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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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为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表决权恢复,不涉及所持股份数量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与长安汇通签署了《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岳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戴岳先生向长安汇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同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签署《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自前述转让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至长安汇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放弃其届时持有的新兴装备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2023年4月25日,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出具的《关于恢复表决权的告知函》及控股股东长安汇通出具的《关于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恢复表决权的告知函》,获悉:经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长安汇通协商确认,根据前期签署的《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期间于2026年4月24日届满,期满后表决权自动恢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95,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7%。本次表决权恢复之后,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变,合计持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比例由0%变更为16.27%,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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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前期已生效协议约定,自2023年4月25日起36个月内,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严格履行了有关承诺,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控股股东长安汇通经协商确认,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期间于2026年4月24日届满,期满后表决权自动恢复。本次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表决权恢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监管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出具的《关于恢复表决权的告知函》;
  2、控股股东长安汇通出具的《关于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恢复表决权的告知函》;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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