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26年4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71元/股,对应总市值4.91亿元,首次触及总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国华,证券代码:000004)于2026年4月23日、4月24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并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存在以下重大风险事项: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五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
  2)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五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6年4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71元/股,对应总市值4.91亿元,首次触及总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