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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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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进一步加强资源协同,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集团”)、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等公司共同参与认购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交通”)定向增发的股份,其中公司认购200万股,公交集团认购120万股,照明集团认购200万股,水务集团认购200万股。本次交易,各方按照一致价格以现金入股,认购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价格为最终基准价(定价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最终认购价格以当日摘牌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参与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
  2、为有序推进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赣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关联方南京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建设”)为中标施工单位之一。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用赣锋与城投建设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就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施工建设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交易金额2,905.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签署〈退役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3、2026年2月25日,公司副总经理童乃文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童乃文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
  4、为切实推动公司光伏项目的规模化发展,助力新能源产业集团扩大市场规模,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转型发展,2026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耀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庆市骏鸿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总对价为997.74万元,经履行国资备案等相关程序,已于2026年2月完成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王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环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24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邮编:210019
  联系电话:025-86383611、86383615
  传真:025-86383600
  联系人:王琴、芦钰
  会议费用:参会者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1
  2、投票简称:公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1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6年4月24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戴克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14:00在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七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2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戴克勤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 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戴克勤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2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戴克勤先生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 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 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2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独立董事方忠宏先生自2020年6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方忠宏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忠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方忠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方忠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戴克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戴克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个人简历:
  戴克勤:男,1958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律师。曾任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行政总监、总法律顾问,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法务高级总监,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克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在公司5%以上股东处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2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华”)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4、发行日期: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运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南京港华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分期注册、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相关的文件;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四、风险提示
  经查询,南京港华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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