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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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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绿色低碳生物基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聚焦生物基材料与绿色低碳产业,秉持创新、绿色、低碳、智能化、全球化的发展理念,以生物基材料的研发及智能制造为核心,在绿色低碳生物基餐饮具、环保餐饮包装等重点领域,深化技术研发和强化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具有环保属性与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助力破解“白色污染”问题,实现“双碳”目标。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绿色低碳生物基制品
  公司产品以PLA、PHA等生物基材料为核心原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生物基餐饮具、餐饮包装产品。公司生物基餐饮具为典型的绿色低碳、环境友好型产品,可以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符合国家战略方向。
  公司生物基制品包括PLA/PHA淋膜纸杯/碗、PLA/PHA淋膜纸餐盒、PLA透明杯/盖、PLA餐盒、PLA/PHA刀叉勺、PLA/PHA吸管、纸杯套/托、纸袋等产品,具备“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特性。产品覆盖饮品、快餐以及民用航空、家庭日用等多元应用领域,销售网络遍及亚洲、北美洲、大洋洲、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全品项生物基制品供应服务。
  公司在生物基包装材料领域技术储备充足,研发能力较强,产品规格众多、质量稳定、品质优异。公司的PLA、PHA粒子改性技术、淋膜技术、片材制备技术、高速成型技术覆盖了公司已规模化生产的绿色低碳生物基制品,获得了众多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客户或者品牌的认可,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拥有6项发明专利,110项实用新型专利及20项外观设计专利,并积累了PLA、PHA等材料改性技术、淋膜技术、纸杯高速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参与制定/起草的生物基制品行业的国家标准包括GB/T 29284-2024《聚乳酸》、GB/T 43953-2024《全生物降解聚乙醇酸(PGA)》、GB/T 32366-2025《生物降解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酯(PBAT)》、GB/T 33798-2025《生物聚酯连卷袋》等,公司在生物基制品领域专利储备丰富,参与了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工作,体现出公司在生物基材料技术实力及市场地位。此外,公司在生物基制品领域构建了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持续推进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创新。依托PLA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积极开展PHA、PBAT、PBS、R-PP、R-PET等材料及相关制品的研究,并紧密跟踪新兴生物基材料在餐饮包装场景的应用趋势。凭借优异的技术转化能力,公司实现了生物基材料与餐饮包装的精准适配,有效抢占绿色餐饮包装市场先机。
  (2)传统包装产品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PE/PET/PP/PS等材质餐饮具,产品包括PE淋膜纸杯/碗、PP/PET塑料杯、PS/PP/PET塑料杯盖等。由于国内“限塑令”采取分阶段实施策略,区域性政策执行差异导致部分客户需要混合采购策略,公司通过双产品线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此外,公司的生产设备对生物基塑料及传统塑料的加工具有通用性与兼容性,能够灵活地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规范、客户需求改变,将传统塑料制品产能转移到生物基制品。
  (3)竹制品
  公司依托干片、湿片双工艺体系,完成原竹加工全流程处理,经热压抛光一体成型与二次烘干定型,规模化生产天然可再生竹制餐饮具。产品涵盖刀叉勺、筷子、吸管、竹签等全品类竹制餐饮用具,全面覆盖餐饮全场景应用,与公司现有生物基制品形成强互补优势,可一站式满足下游客户全品类绿色包装采购需求。“十五五”规划将“以竹代塑”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布局,随着行业配套政策持续落地完善,为公司竹制品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与广阔的增长机遇。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餐饮具的研发、设计,定制化生产后销售给客户实现盈利。采购方面,公司采购产品主要包括原材料、辅料及包材等,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和适当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规范全流程采购管理,保障采购质量、价格合理性与供货及时性,满足公司正常生产运营需求,有效降低供需波动对经营成本造成的压力。研发方面,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以政策导向、市场趋势与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技术储备,针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开展前瞻性研发布局,规范推进研发项目立项工作。生产销售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运营模式,灵活适配市场需求变化,保障订单高效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德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严德平先生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由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陈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严德平、严书景、陈波、孙小宏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严德平、严书景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文件。
  5.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841,648.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252,742.0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38,671,796.3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69,012,164.5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9,012,164.50元。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176.5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及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于2025年3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金额5,176.50万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23.1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主要根据个人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2.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年度或月度等方式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者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3.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容诚有利于保障及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25日,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公司关联董事严德平、严书景回避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超出部分履行审批程序。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上表中预计金额为其上限。
  3、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额中包括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威仕琥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上表中预计金额为其上限。3、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额中包括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威仕琥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58163727R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办事处五四大队五四村245号(16)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453万元,净资产为3,238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033万元,净利润为44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武汉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该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目前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二)海南嘉昕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138612229
  注册地址:海口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岭北二路3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莫智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图文设计制作;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539.86万元,净资产为7,556.04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2,235.28万元,净利润为278.5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嘉昕纸箱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海南佳昕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莫智明控制的企业,海南佳昕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该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目前海南嘉昕纸箱包装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安徽川鼎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3MA2T8KNK5J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凤麟路8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9.62万元,净资产为-172.11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06.22万元,净利润为6.7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严德平持有安徽川鼎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95.00%股权。
  3、履约能力
  目前安徽川鼎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四)武汉宏达昌电梯维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096015046J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街袁家台北二路1号
  注册资本:1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378万元,净资产为672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99万元,净利润为-4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汉宏达昌电梯维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武汉威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该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目前武汉宏达昌电梯维保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包装物、辅助设备以及销售废料、租赁房屋、代收代付水电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关联董事严德平、严书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鑫”)、上海宜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宜可”)、海南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恒鑫”)、武汉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鑫”)、恒鑫生活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恒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担保。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债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授信和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金融机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担保。各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股权结构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明细表
  ■
  备注: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指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担保余额;2.担保额度预计为审议担保期内最高担保额度;3.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金额,含之前已经发生的担保余额;4.公司持有泰国恒鑫的股权包括公司直接持有泰国恒鑫99.9%的股权及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泰国恒鑫0.1%的股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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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海南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3.武汉恒鑫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4.上海宜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恒鑫生活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
  (四)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3%;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8,250.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目前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三、授权办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事宜,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04.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891.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024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年产3万吨PLA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中已投入募集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部分为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及超募资金余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部分为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整合到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14,213.9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和全部超募资金(7,098.0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总计21,311.9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到新募投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存使用。
  (四)决策程序及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现金管理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号),本公司于2025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9.9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6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045,291.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98,914,708.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注1:其中包括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314.13万元。
  注2:其中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6.26万元,公司一并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280610000)。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肥科农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415253666600000608)。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3201077527)。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601077525)。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619200488146)。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00100100169821)。
  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完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2: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PLA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3: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PLA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年11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839.6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改变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改变。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314.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50.5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65号)。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置换事项。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12个月内有效。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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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9,891.47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7,059.47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12个月内有效。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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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256.1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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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业务。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不断发展,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澳元等。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业务。
  2.交易金额和期限
  根据公司2025年底的外汇风险敞口、2026年出口销售、外币贷款、外币结换汇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均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因信息系统等方面不完善造成一定操作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已组建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的专业人员团队,明确相应人员职责,确保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外汇套期保值策略,保障相关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披露。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同时,公司组建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的专业人员团队,明确相应人员职责,确保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外汇套期保值策略,保障相关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七、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凤路36号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凤路36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办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4)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孙小宏
  电话:0551-65657151
  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01”,投票简称为“恒鑫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对如下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 严德平,财务总监 陈波,独立董事 周蕾,董事会秘书 孙小宏,保荐代表人 陈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cGmkG6kd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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