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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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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0,72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72%;实现利润总额49,25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3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97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6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议案表决,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单位:万元 ■ 注1:董事姚瑶女士、李健骁先生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薪酬;董事张东先生于2025 年6 月辞任董事职务; 注2:阙智勇先生于2025 年4 月不再担任运营总监、2025 年5 月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舒玉良先生于2025 年4 月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注3: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不满1年,其年度薪酬总额为报告期内担任董事、高管期间(包含同时担任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高管)的税前薪酬总额,非全年总收入。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外部股东委派的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公司董事长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所任职的公司职务或工作内容相关的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报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按年度发放。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的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分公司兼任职务),其薪酬标准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不重复计算。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在年度报告后披露支付。 3.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费用及其他费用款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发放。 三、审议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姚瑶女士回避表决,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邓龙江、梁迪飞、谢建良、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邓博文、谢欣桐、梁轩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特别提醒,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下午17:30)。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登记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均须在2026年5月11日下午17:30点前送达公司,以电子邮件登记的,需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888068 联系邮箱:jiachizqb@cdjc.com.cn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8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2,694,385.67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40,375,066.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5,000.00元(含税)。如前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合计200,005,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2025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iachizqb@cdj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0:00-11: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姚瑶女士 总经理:陈良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卢肖先生 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周廷栋先生、赵海波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至5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iachizqb@cdjc.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87888068 邮箱:jiachizqb@cdj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驰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083,470,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706,407.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9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文号为中汇会验[2024]1064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1月2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8月21日更名为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235.1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899号)。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经办财务人员误认为定期存款不属于现金管理,公司未于前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12月29日)前赎回定期存款27,500.00万元。公司及保荐人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4日)自查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并于当日赎回了相应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公司将“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8,483.31万元全部变更用于“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造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变更为成都市郫都区(具体地点以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为准)。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前述情形外,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发生超过授权有效期后赎回的情况外,我们认为,佳驰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佳驰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发生超过授权有效期后赎回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不规范的情形。公司除前述情形外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合计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专项报告鉴证费用4万元,母公司单体审计费用5万元,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审计费用1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供应商结算方式,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相关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以上综合授信无需公司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公司若在实际授信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或提供相关担保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授信业务等具体事宜。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 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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