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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0,943,049.55元,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分红条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热能动力技术为核心的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与国家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公司在冷链物流、工业制冷、清洁能源以及氢能动力等领域为全球提供产品、技术以及服务,致力于成为全球冷热与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引领者。 (一)压缩机(组)及制冰系统业务 公司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国家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品牌Snowkey在国内外制冰及制冷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拥有先进的活塞、螺杆以及离心式压缩机技术,压缩机产品系列丰富。制冰系统应用于食品加工、商超冷链、混凝土降温、矿井降温、蓄能调峰、人工冰雪等场景;工商业制冷压缩机(组)覆盖石油化工、油气处理、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冷链物流、大科学工程、冰雪运动、空调热泵及氢能源装备等领域。经营模式为从研发、制造到系统集成、工程服务的全链条一体化,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或模块化压缩机组,满足差异化工艺需求。 公司凭借品类齐全的压缩机(组)产品、天然工质(氨、CO2等)环保制冷剂技术、从核心部件到工程服务的完整业务链,形成显著竞争优势,尤其在氨半封螺杆压缩机、CO2亚临界/跨临界活塞压缩机、高压比磁悬浮离心机、油气开采用超高压力螺杆压缩机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推出SCM-FD系列高压比磁悬浮离心式制冷压缩机,集成航天级气动与主动磁悬浮技术,专为R134a及第四代环保冷媒开发,已应用于食品化工工艺冷却及恒温库等场景。氨压缩机向小型化、CO2压缩机向工业化发展,公司氨半封螺杆及CO2专用压缩机(SPS、SPT系列)在国内蔬菜冷链、商超、冰雪场馆等场景成为标杆。工业热泵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聚焦氨高温热泵、CO2高温热泵及蒸汽热泵,其利用压缩机排气热源,在肉类、酿造、冻干等食品加工领域广泛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在肉禽屠宰、蔬菜加工、冰淇淋等细分领域取得新增长,新增百胜物流、伊利冰激凌等知名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化工应用领域取得众多典型应用,包括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11套设备、大庆古龙页岩油全部螺杆压缩机组以及中石油煤层气8MPa高压螺杆压缩机(用于解决深层气藏开采难题)。制冰产品应用领域,公司获得了某国家级重点水利水电项目首个标段订单,持续稳固核电项目领域市场地位,并推出核电站专用冷热水机组。国际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拓展业务延伸线,在美洲、北非等地开拓新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市场实现了高标化工项目落地,模块化机组出口大幅增长。 2025年行业正从规模扩张转向技术驱动与能效升级,政策推动低效产能淘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成为主线。在自然工质技术深耕方面,公司长期致力于研制以氨、CO?等为代表的高效天然工质压缩机和制冷系统,并持续突破相关核心技术瓶颈。同时,公司在各大应用领域积极打造高效环保标杆项目。例如,在肉类屠宰行业,双汇、中粮、牧原、圣农等龙头企业均使用了雪人氨热泵系统,利用氨螺杆压缩机的高温排气回收产生90℃高温热水,替代传统锅炉,实现“冷热同源”,兼具节能与环保效益,助力企业降低碳排放。在酿酒、冻干食品、宠物食品等领域,雪人“制冷+热泵”一体化解决方案精准适配行业制冷与用热双重需求,实现能效最大化。公司的业务发展契合行业“低碳制冷剂替代、能效提升”的发展趋势。 (二)油气技术服务业务 2025年,作为雪人集团全资子公司及国内领先的油气开发工程一体化服务商,佳运油气紧抓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与行业高景气机遇,依托“技术驱动+全产业链布局”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市场版图扩张、业务结构升级与业绩增长,行业地位持续巩固。 报告期内,佳运油气核心市场持续突破,树立标杆项目。公司成功中标中海油LNG接收站开车调试技术服务项目,标志着公司在LNG接收站的开车运维得到中海油的高度认可;公司成功中标中海油锦州202段塞流捕集器项目,是公司分离技术产品在海上平台上的首次应用,为业主大幅降低投资成本做出贡献;公司承接的川南硫天然气脱硫等重点技术服务项目,彰显高含硫净化技术优势;公司100天圆满完成中石化资页8平台30万方/日液化厂,展示了公司石油化工工程的建设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的遵义 LNG 储配库 BOG 提氦EPC项目,是贵州省重点项目。公司业务贯通传统油气处理到非常规气及清洁能源液化的全产业链。 报告期内,佳运油气运维服务向规模化、高端化升级,构建增长压舱石。 依托压缩机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智能化运维平台,佳运油气成功续签并拓展中石油济柴动力新疆及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全域动设备运维合同,年服务金额创新高,形成高技术壁垒领域的深度客户绑定;新签新疆博瑞能源轮南LNG工厂三年期运维等多项长期协议,服务范围从单点维保延伸至整厂托管运营,提升收入可预见性与客户粘性。 报告期内,佳运油气工程技术服务驱动增长,增产与数字化成新引擎。其中标并执行新疆敦华绿碳塔里木油田富源区块单井撬装注气提采等大型增产项目,验证其在提高采收率(EOR)领域的竞争力;自主研发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在西南油气田天然气净化总厂机泵在线监测与预测性维护项目中成功应用并推广,标志着从“工程技术服务商”向“技术+数据驱动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升级,拓展智慧油田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佳运油气国际化布局纵深推进,全球服务网络韧性增强。 在巩固伊拉克米桑油田等区域市场基础上,佳运油气于北非及中东新获多个油气田地面工程与运维订单,尤其在天然气处理与脱硫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强化区域技术中心建设、推进岗位本地化及构建全球供应链协同网络,提升跨国运营效率与风险抵御能力,国际化收入占比稳步上升,“本土化运营+全球化技术支撑”模式日趋成熟。 (三)数据中心冷却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是一家以空调冷却系统为特色的专业机电系统集成服务商,长期致力于大型机电系统的建设与运维。2025年,随着数据中心建设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杭州龙华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实现战略转型,核心业务全面聚焦于数据中心冷却系统的全专业交付及运维服务。2025年,数据中心相关业务收入约占杭州龙华业务总收入的80%。 杭州龙华在数据中心领域已有十年的项目经验积淀。大型数据中心的三大核心系统一一供电、冷却(空调)与IT一一对安全性与节能性均有极高要求。杭州龙华凭借多年在环境系统领域的技术沉淀,以冷却(空调)系统为切入口,成功进入这一高门槛赛道。从风冷到液冷,公司迄今已参与近百个数据中心的建设与运维。数据中心是由十余个专业子系统集成的大型机电系统,其建设的核心能力包括系统集成与现场管控。杭州龙华深度契合阿里巴巴5.0数据中心标准所强调的“快速交付、安全落地、高效运行”目标,持续提升系统集成与现场管控水平。 杭州龙华的产品与服务可直接交付或通过系统集成商提供给数据中心EPC/PC总承包头部企业、IDC运营商、大型互联网公司及通信运营商。历年来,公司已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阿里系公司等用户的大型数据中心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集成总包服务;也与华为、华信设计院等数据中心EPC/PC总承包头部企业合作,为大型数据中心提供数据中心冷却系统的系统解决方案。 2025年,杭州龙华已成功转型为专注于数据中心冷却系统全专业交付与运维的专业服务商,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核心的集成管控能力及多层次的客户体系,在数据中心建设浪潮中确立了自身的竞争优势。 (四)氢能源业务 公司一方面开展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另一方面公司将压缩机技术、制冷技术延伸应用在液氢以及氢能装备领域。公司在掌握燃料电池空压机和氢气循环泵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加大对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投入。在燃料电池空压机方面,公司所开发的燃料电池离心式空压机,可匹配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雪人开发的新一代氢气循环泵,也是针对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而进行开发设计。在此基础上,公司研发的新一代氢燃料电池系统,可搭载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特种车辆等多种车型上。 在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核心部件-燃料电池电堆方面,公司与日本氢动力公司合作开发用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金属极板燃料电池电堆,2024年已完成金属极板燃料电池整堆的开发与资料交付,2025年已完成电堆耐久性验证以及验收的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日本投资设立子公司开展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与电堆性能提升相关研发工作。 氢能项目建设方面,2025年公司已完成氢能技术研发中心与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备案,并且已启动项目建设与设备采购,已初步搭建部分研发实验室,项目相关研发与生产设备正陆续采购到货,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燃料电池系统产品的量产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14:00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工作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 (四)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7559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53.35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032.82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094.3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6-01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六)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敞口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敞口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4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国内反向保理、贴现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继续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敞口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8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敞口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80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厂房按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及项目贷款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敞口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8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2.1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2.2 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和林长龙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林长龙先生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董事林汝捷先生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林汝雄先生为近亲属,上述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6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892.56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和林长龙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最终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涉及的85.1万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的114.2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99.34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总经理陈玲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肖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肖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3,782,993.13元和资本公积17,160,056.42元,两项合计70,943,049.5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九)审议并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雪人科技及福建欧普康能源进行增加投资,是为优化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整体投资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雪人科技以及福建欧普康能源增加投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7559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53.35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032.82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094.3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等因素,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过去数年间,公司处于业务迅速扩张的关键阶段,公司积极加大市场投入和技术研发力度,以期在未来实现显著的规模效应。然而,在这一阶段,由于资产购置和研发不断投入以及市场的不断拓展,产生了较高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和摊销成本,导致公司短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处于累计亏损状态。目前公司制冷设备业务、氢能源等业务仍处于快速扩展阶段,公司还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在产品技术开发、团队组建与市场开拓等方面。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尚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雪人集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3,157,196.18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8,801,254.53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148,527,181.08元,本年度使用10,274,073.4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余额为504,355,941.65元,募集资金专户上因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产生的孳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的净额为17,981,072.94元。上述孳息净额与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522,337,014.59元,具体去向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8,000,000元,现金管理110,000,000元,剩余部分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余额为14,337,014.5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雪人氢能”)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但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厂区内、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雪人氢能变更为雪人集团。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单位:元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置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配,将“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上述募集资金变更的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2月25日及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表 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 注: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但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6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91人。 (7)财务情况: 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6.9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38亿元。 (8)客户情况: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7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具有丰富的IPO项目审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思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在上会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皆能够保持其审计的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增加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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