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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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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 9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末发生减值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2025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37,296,606.66元,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3.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1)应收账款 单位:元 ■ (2)商誉 单位:元 ■ (二)核销资产 公司对部分已确定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资产共计 127,680.00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本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12,956,300.77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330,993.9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根据期末存货结存情况,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497,956.72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合并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字[2026]第0704号评估报告。经测试,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11,511,355.27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511,355.2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减值准备37,296,606.66元,减少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25,445.26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725,445.26元。 本报告期公司核销资产金额为 127,680.00元,核销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不产生影响。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或子公司拟为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工程”)、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压缩机”)、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及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连”)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8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度。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具体担保对象及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或子公司可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预计担保总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调剂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调剂发生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震巽发展 1、名称: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2年8月9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冷服务;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275.22万元,震巽发展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震巽发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雪人制冷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4,7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1,325.64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雪人工程 1、名称: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咸峰 4、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2日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313.55万元,雪人工程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工程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雪人压缩机 1、名称: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1 4、注册资本:33,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9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压缩机、膨胀机、制冷设备、空调设备、机电设备、透平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压缩机、制冷设备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6,966.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835.16万元,雪人压缩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压缩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佳运油气 1、企业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746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2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5,4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146.07万元,佳运油气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佳运油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六)成都科连 1、企业名称: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幢1单元13层130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8年7月15日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办公机械、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阀门;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石油天然气工程、通信工程的技术服务;销售、研发及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测绘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软件开发。(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9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17.59万元,成都科连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成都科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七)杭州龙华 1、名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26幢 3、法定代表人:焦金龙 4、注册资本:2,368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月27日 6、经营范围:建筑环境系统、工业冷却系统、低温制冷系统、楼宇智能系统的集成销售;集成技术、节能技术、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制冷系统工程、环保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一体化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锅炉、暖通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空调、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6%股权 9、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3,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085.33万元,杭州龙华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杭州龙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合同的金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将在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8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8,2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2,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92.56万份,行权价格为7.53元/股。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期权简称:雪人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90;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3月11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4月24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4,670,000份,行权价格:7.53元/股;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81人;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二)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 年2月13日及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2 月 14 日至2025 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年3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 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3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年4月24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5 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202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99.34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6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892.56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3月10日届满。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 ■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公告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87人调整为381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3,888.00万份调整为3,855.00万份,首次授予数量由3,500.00万份调整为3,467.00万份。 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公告后至本次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0人调整为67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3,855.00万份调整为3,852.0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由388.00万份调整为385.00万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最终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涉及的85.1万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的114.2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本次由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99.34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行权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价格:7.53元/股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4、本期股票期权符合条件的可行权对象共362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892.56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 5、行权期限:2026年3月11日至2027年3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激励对象依法履行因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前发生离职的,应于离职前将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至公司,并由公司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公司有权从未发放给激励对象的报酬收入或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将由公司注销。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期间费用。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72,602,178股增加至781,527,778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开始行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 年2月13日及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2 月 14 日至2025 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年3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 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3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年4月24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5 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202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99.34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鉴于在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74万份将予以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达标 根据公司《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度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达标,行权比例为0%,其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11.10万份将予以注销。 3、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其已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4.24万份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开始行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陈玲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肖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肖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肖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肖伦先生简历 肖伦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0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03年至2011年任职于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在自动化事业部任生产、技术支持、产品管理及市场营销等职务;2011年至2020年任职于丹佛斯自动控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制冷事业部市场总监;2021年至2025年任职于威乐中国水泵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威乐集团新兴市场及威乐中国市场总监,全面负责威乐集团新兴市场的市场营销工作。2026年2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肖伦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肖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人集团”)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3,157,196.18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厂区内、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雪人集团。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单位:元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置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配,将“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目前,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购买部分进口设备。根据合同约定,进口设备购置款需要使用外币资金支付;根据海关操作规范,对于购置进口设备支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应当从海关、公司及银行三方签约的资金账户中统一托收,该已签约账户为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币、进口涉税业务,需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因此,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信用证支付设备采购价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采购款及相关税费等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确认可以采用自有资金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签订相关合同,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相应的自有资金或信用证支付等方式进行付款。 3、公司按月编制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台账,完整留存相关票证、交易合同、付款凭据,统计当月以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内部审批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相关检查和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访问“价值在线”网站(https://eseb.cn/1xjmSITOA6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届时,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玲女士、独立董事张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青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7:00通过访问“价值在线”网站(https://eseb.cn/1xjmSITOA6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青龙 电话:0591-28513121 邮箱:snowman@snowkey.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6年5月19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联股东原则上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3、特别说明 提案3.00-6.00、8.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电子邮箱:snowman@snowkey.com; 9、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50200); 10、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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