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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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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单位:元
  ■
  3.上一年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2025年已为中联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中联电子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及义务
  (一)基本情况
  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4995A
  法定代表人:郭昭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64,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5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31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
  2.江苏科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科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733162189L
  法定代表人:许聚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8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经济开发区港隆路127号科创中心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系统产品生产、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强弱电布线安装工程;计算机通讯机房建设及装饰工程;网络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维修;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桑达设备的少数股东为中电信息和江苏科中。中电信息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自身资金紧张无法按照所持有桑达设备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江苏科中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自身资金不足,无法按照所持有桑达设备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中联电子的少数股东为中电信息。中电信息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已按照所持有中联电子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桑达设备
  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偿还到期金融机构借款;
  借款期限:一年;
  利息计付:年利率参照银行同期1年期LPR至4.71%范围内,按季度调整,按实际借款金额与使用天数计息,按季度付息,允许提前还款;
  借款担保:桑达设备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提供质押担保。
  (二)中联电子
  借款金额:不超过7,992万元;
  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借款期限:一年;
  利息计付:年利率参照银行同期1年期LPR至4.71% 区间,按季度调整,按实际借款金额与使用天数计息,按季度付息,允许提前还款。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桑达设备
  桑达设备的少数股东均无法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通过以下行为进行风险控制:
  公司持有桑达设备51%的股权,可对桑达设备实施实质控制,将进一步加强对其内部管控,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项目实施、验收及回款;同时加强关注其资金收支、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加强对其业务、资金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桑达设备及时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桑达设备同意将其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质押给公司作为有效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中联电子
  公司持有中联电子72%的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联电子的内部管控,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继续加强对中联电子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桑达设备、中联电子的财务资助余额分别为30,000万元、7,992万元,合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桑达设备、中联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认为:桑达设备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现代数字城市相关项目,整体毛利水平较好。本次财务资助用于保障其生产经营与债务偿付,公司具备有效管控能力,且已落实足额资产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中联电子经营基础稳定,收入来源可控,具备相应偿债能力。由公司统一提供财务资助,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化财务费用,公司能够实施有效管控,风险可控。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深桑达对控股子公司中联电子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计2026年度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37.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公司存续担保中,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整体业务发展规划,为保障全年业务发展,公司及投资企业拟新增担保额度共计22.50亿元,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担保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复为准,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1.以上担保均为保函担保。
  2.中电桑达马来西亚技术有限公司为桑达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
  以上担保额度为公司及投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测算,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泰国)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洪伟
  注册地址:8 Motorway Road,Khlong Song Ton Nun,Lat Krabang,Bangkok 10520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4,000,000泰铢
  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建筑业务包括商业楼、居住楼、办公场所、道路、桥梁、隧道以及所有土木工程;提供各类建筑物的室内设计、装修以及建筑咨询服务;经营国际贸易业务以及提供国际贸易咨询服务。
  资信情况: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股权结构
  ■
  2.中电桑达马来西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马来公司”)
  (1)基本情况
  董事:ZHANG, FANG
  注册地址:23, LORONG TANJUNG INDAH 4 TAMAN TANJUNG AMAN BUTTERWORTH PULAU PINANG
  成立时间:2026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1,600,000林吉特(令吉)
  经营范围: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数字化服务、通信业务、投资管理、进出口贸易、物流运输及纯废水处理。
  资信情况: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桑达马来公司为本年新成立公司,暂未有财务数据。
  (3)股权结构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根据公司及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适时签署。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差额补足、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两家被担保企业与提供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同受公司控制。桑达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二公司、中电四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桑达马来公司为桑达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企业中电二(泰国)公司其他两位股东为自然人,无法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措施,但中电二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中电二(泰国)公司、桑达马来公司预计2026年业务量增长较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向业主方开具的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也会相应增加。对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能够帮助解决其在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65亿元(不含本年到期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37.57亿元(含2026年拟减少额度3.58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7.97亿元,预计2026年度担保余额不超过37.57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3%。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存续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长期获得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保障持续稳定发展,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继续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由中电财务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鉴于本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A座23-25层
  (4)法定代表人:李兆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1,143万元
  (6)成立时间:1988年4月21日
  (7)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持股85.84%;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5%;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3.53%;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99%;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0.48%。
  (10)资本充足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本充足率为16.05%,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10%的规定。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历史沿革
  中电财务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三)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中电财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
  双方进行金融合作形成的关联交易余额包括资金结算余额和实际信用余额的上限。根据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本公司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四、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协议中所提及的“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应为相关企业安装网银系统、定期提供对账单,对资金结算流量和结余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相关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专用电脑等。
  2.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本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3.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合同金额
  经综合考虑本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中电财务拟在未来三年中给予本公司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如下: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在中电财务的结余资金,中电财务保证按照本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取得的融资,中电财务按总体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非融资性保函、资金证明、贷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中电财务免予收取本公司在中电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中电财务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中电财务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6.在使用中电财务金融服务前,本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合同生效条件
  1.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2.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五)有效期
  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中电财务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中电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中止、终止中电财务的服务。
  2.中电财务章程第十九条规定:中电财务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与中电财务实施全面金融合作,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融资额度提供充分的储备,以备不时之需。自公司及各成员单位在中电财务办理结算业务以来,中电财务免予收取公司汇款手续费,能够提供更为便捷、安全的服务,既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又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七、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性,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中电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中电财务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并通过变现中电财务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中电财务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中电财务的存款,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中电财务存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电财务继续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在中电财务办理资金结算并取得综合授信,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事项已经深桑达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4.《中电财务2025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5.《中电财务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5.12.31);
  6.《关于在中电财务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7.中电财务营业执照;
  8.中电财务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桑达”)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一)2021年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8号)同意,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13,36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999,895.52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91,992.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0,407,902.77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87号”验资报告。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00,040.79万元,低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拟募集的资金金额200,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99,983.24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00,040.79万元之间的差额,为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费及截至2021年10月19日募集资金到账日尚未支付的发行登记费用;
  (2)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孳息,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孳息将根据实际划转日的金额分配至“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
  (二)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1号)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7,220,077 股,发行价格 15.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58元,扣除发行费用1,910,584.97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8,089,411.61 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1月7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6)第 010002号”验资报告。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10),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2023年度,调整后的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资金额度为29,983.24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孳息),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259.81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为276.57万元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要求一并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鉴于公司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该募集专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告:2023-060)。
  (二)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6年1月27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1,198,981,128.66元,与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198,089,411.61元之间的差额,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登记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国系统的资产结构,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及《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将募投项目“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以部分借款资金10亿元向中国系统增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增发登记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增发登记费用的自筹资金36,497.16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6,490.41万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增发登记费为人民币6.75万元。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利用。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本次募投项目支出。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与核销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与核销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5,490.28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
  (3)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982.94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249.11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1,356.4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406.34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一年以上合同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26,400.47万元。
  3、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对于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748.14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346.87万元。
  三、本次核销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本期核销的减值准备金额为5,322.23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严格执行《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减值准备的核销均执行相应审批流程,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专项审核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5,490.28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55,490.28万元;本期核销的减值准备金额为5,322.23万元,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
  五、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34,531,910.95元,2025年度实际分配2024年股利136,555,108.08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13,977,838.4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42,890,819.40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拟以总股数1,215,179,3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计30,379,482.78元,余112,511,336.62元结转以后年度。
  3.除本次现金分红外,2025年公司未实施其他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
  4.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21.26%。
  5.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因会计政策变更,对上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了追溯调整,以上表格列示调整前的数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1.7%,主要受工程行业特点影响,施工及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202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值为负数,主要原因为2025年底集中支付分包款项导致收付款产生跨期影响所致,公司2026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已转正;公司整体授信额度充足、融资渠道通畅,综合融资成本处于行业合理区间,整体现金流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公司2025年度存在亏损情形,但核心业务运转正常,整体保持稳步发展节奏。综上,此次分红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桂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章节中董事履职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2026-02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与核销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2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告:2026-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7. 关于2021年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5.12.31)进行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5.12.31)》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9.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公告:2026-02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1.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2. 公司2025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3. 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李世辉、孔繁敏、宋云锋、唐乐民回避了表决)
  《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4.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5.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6.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22亿元(不包括公司在中电财务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保函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0.8亿元人民币,中国系统(母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8.9亿元、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83.6亿元、123.3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
  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可在各金融机构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19.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2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2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2.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28)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29)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孔雪屏、姜军成、穆国强、孙秀丽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4.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告:2026-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5. 公司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6.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7. 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8. 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 关于修订《公司总裁(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总裁(经理)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1. 关于制定《公司供应链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兼职职务及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及内部管理需要,王晓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聘任李芳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总法律顾问简历:
  李芳 女,1983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北大方正信产集团法务总监,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风险法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公司风险法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助理总裁、风险法务部总经理。
  李芳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7%出资份额,并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4月23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3.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31)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4.关于签订经理层成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5.关于公司2025年度工资总额清算评价、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6-03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2: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此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暨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上述第2、4、5、7、9、17、19、20、22、23、26、27、3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桑达”)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现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6.82万元(截至2026年4月23日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8号)同意,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13,36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999,895.52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91,992.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0,407,902.77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00,040.79万元,低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拟募集的资金金额200,000.00万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999,832,383.21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000,407,902.77元之间的差额,为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费及截至2021年10月19日募集资金到账日尚未支付的发行登记费用;
  (2)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孳息,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孳息将根据实际划转日的金额分配至“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鉴于公司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该募集专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告:2023-060)。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已基本完成,满足结项条件,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调整后的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资金额度为29,983.24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孳息),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259.81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为276.57万元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要求一并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五、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实施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且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形成了资金节余。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4,576.82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相关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所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此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综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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