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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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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152,141,580.36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33.57%。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资金需求、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分析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6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关联人名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华军、赵海涛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2、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元瑞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3、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在统计分析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结合本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及关联方变化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预计,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各项业务拓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确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3、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与收入和支出相关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鉴于公司关联人数量众多,对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其他关联人的情况分类介绍如下: (一)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25,0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黎苑楚,住所为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11-12楼,经营范围: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一致行动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总资产27,651,902.06万元,所有者权益11,242,430.60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4,138,411.27万元,净利润47,638.40万元。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肖剑,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37层,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为其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瑞担任该关联法人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173,167.79万元,所有者权益141,247.4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9,509.48万元,净利润14,335.68万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此情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包括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及交易总量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公告编号:2026-0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武汉市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11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陈佳、董事陈文彬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黄雪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赵海涛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长刘正斌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斌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四节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等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2026-2030)》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本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公司2025年度廉洁从业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依照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则和程序,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华军、赵海涛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2、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元瑞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3、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更改本次预计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预计方案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公司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公司2025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十一)《公司2025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二)《公司2025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重大风险限额授权,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400%。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及各业务条线风险限额进行分解授权。 上述指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监管要求综合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市场的判断。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各位董事分别回避涉及本人薪酬与考核事项。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刘正斌、刘元瑞、李俊喜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公司2025年度信息技术及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七)《公司2025年度文化建设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公司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0)》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十九)《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十)《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十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本规划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意见; 4、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2025年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计51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为62,047.52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计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2)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悦康药业、江河集团、国元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雁南,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华安证券、巨一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少君,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中泰证券、新华传媒、电科数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少君、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雁南于2025年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责任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3万元,较2025年度减少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如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二十七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建立了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和行业标准,具有合格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建立了完善的独立性保障机制,能够确保在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扰;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建议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总数。该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5.00、11.00需逐项表决;议案5.00为关联交易事项;议案3.00、4.00、5.00、6.00、7.00、8.0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6日至22日。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23) 联系人:檀圆、王子璇 联系电话:027-65799896、027-65777243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电子邮箱:inf@cjsc.com.cn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5月22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普通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公告编号:2026-0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号召,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持续推动各项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推进一流投行建设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打造一流投资银行”为目标,以践行金融“五篇大文章”为核心抓手,锚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科技产业创新、服务社会财富管理、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四个服务”功能定位,深度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大局,战略方向日益清晰、战略执行不断加强、战略转型深入推进,通过提升专业能力、升级服务模式、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打造综合型资本中介、科技型金融机构、责任型公众公司。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聚力突破、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为锚定“建设一流投资银行”战略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从四大维度系统布局,以战略引领驱动质量与回报同步提升:专业能力上,以深度市场研究、精准价值发现、高效资源整合为能力,扩大行业和区域影响力;功能作用上,发挥直接融资主渠道、“双创融合”助推者、社会财富专业管理者作用,增强在资源配置、产业孵化、企业培育、“三资”盘活中的核心功能;区域地位上,成为支点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战略性金融平台,夯实全国券商地位,在中部、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川渝等区域建立优势;综合实力上,实现规模、效益与质量的动态均衡发展,核心财务与业务指标稳步进入行业前列。 二、强化功能定位,扎实履行主责主业 2025年,中国经济展现强大韧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开放迈出坚实步伐,新动能持续成长。资本市场方面,A股总市值突破百万亿元,市场韧性与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政策端持续发力稳定和活跃市场,以更大力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强化投资者保护等工作协同推进,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坚持抓主业、提质效,发展态势向上向好,经营业绩创新高,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净利润创下历史新高,总资产首次突破两千亿,净资产收益率进入行业前列。财富管理业务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聚焦多元获客、资产配置、客户服务三大核心能力攻坚,加快向买方投顾转型,构建以客户长期收益体验和资产健康为核心的AUM增长机制。研究机构业务持续强化研究定价能力,着力提升在国家战略重点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精准服务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顺应机构客户市场发展趋势,助力中长期资金入市,建立相应的研究框架及客户服务体系。资产管理业务始终重视持有人体验感与获得感,聚焦渠道、投研、产品,不断推进主动管理转型,将研究深度切实转化为产品的长期超额收益,为客户财富保值增值,与投资者实现共赢。投资银行业务强化自身功能定位,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产业布局,提升政策敏感性,提升产业理解能力、产业资源导入能力、产业整合能力。一级市场投资业务,坚持“产业聚焦、研究驱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策略,做好价值挖掘,优化产业布局,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技术领先、高成长性、影响力大的头部领军企业,构筑产业影响力。 三、夯实合规风控,护航公司行稳致远 公司始终坚持“稳字当头”,严守政治底线、风险底线、合规底线,秉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合规管理理念,积极倡导“每个人都是合规展业第一责任人”,健全“长牙带刺”的责任追究机制,做好合规前置覆盖全业务、全流程、全人员,构建“制度+清单+工具”三位一体的监督执行体系。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覆盖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各项主要风控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防范重大经营风险。公司资产质量稳中向好,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审计监督效能,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设立综合监督委员会,统筹构建“大监督”体系,以全面稳健的合规风控体系,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强化回报导向,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信披管理机制,加大主动信息披露力度,不断增强公司透明度。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连续十五年获得深交所年度信息披露考核“A”类评价。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拓展沟通广度与深度,开展多样化投资者关系活动,增强市场信任、促进价值发现,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与此同时,作为上市证券公司,公司持续加大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度,以“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一一长江证券投教基地”为主干,依托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为延伸,通过丰富多样的投教活动与专业系统的投教内容,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加强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文化、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要求,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公司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确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自2007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十八年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措施,至今累计向股东分红135.04亿元(含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05亿元,现金分红占比48.05%,以透明治理与稳定分红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价值与股东回报同步提升。 五、筑牢治理根基,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委与“两会一层”权责清晰、协同一致,形成“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经营”有机衔接、高效协作的治理格局,有效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与稳健经营。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治理模式,推动治理体系优化升级,战略决策的科学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风险防控的有效性得到系统性增强。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关键少数多元履职、落实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完善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同时,持续探索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深化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促进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因素与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相生相成,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三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并在万得、华证等ESG评级中位居行业前列水平,通过权责清晰的治理架构、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和规范透明的制度体系,将治理效能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动能。 六、强化科技创新,深化数智融合应用 公司持续以数智化转型实现降本增效、优化服务体验、提升运营效率,为业务提质注入强劲科技动能。公司明确金融科技发展战略,制定《信息技术规划(2025-2027)》,立足从“技术支持”和“科技赋能”向“创新牵引”转型的新定位,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全面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体系化客户服务生态建设,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深度融入业务发展,将金融科技打造为构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引擎。 2025年,公司加速建设智能应用生态,打造“长江灵曦”智能应用平台,成为证券行业第二家同时完成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的机构;推出“长小牛”AI App,成为证券行业第三家推出人工智能应用的券商;持续深化数据服务支撑,建设“长江灵眸”智能数据服务体系,以动态感知为导向为分支机构提供全景诊断报告。公司金融科技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数字化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位居行业前列,两项科创成果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创历史最好成绩,成为金融行业首家通过国标软件开发运维一体化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四级认证的机构,通过前瞻战略布局、前沿技术探索与智能应用落地,夯实公司在数智时代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要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等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结果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通知》规定执行,通过频繁签订买卖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公司按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将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仓单列报为其他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公司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仓单,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结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2024年涉及调整的合并报表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等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进行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意见;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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