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4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提前赎回“北港转债”
  2026年1月22日,公司股价触发“北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北港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北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12日)收市后,“北港转债”尚有22,135张未转股,公司已按101.1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8%,且当期利息含税)对尚未转股“北港转债”进行全额赎回,支付赎回款2,238,512.55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17,084,480股,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1.6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0.65%。赎回完成后,将无“北港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自2026年3月3日起,“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39)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在深交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于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北港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关于“北港转债”摘牌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华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会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江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华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会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江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4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速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及北部湾国际门户枢纽港的建设,提升钦州港码头散货处理能力,满足临港企业日益增长的货物装卸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码头)拟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30.95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30.95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建设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
  (二)项目业主
  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钦州湾内金鼓江东侧的大榄坪作业区,南侧为在建的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北侧与规划的大榄坪作业区9号泊位相接。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3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岸线总长度784m,码头年设计吞吐量为135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137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斗轮机基础、装卸工艺、道路堆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导助航设施等工程。
  (五)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30.9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2.70亿元,其他费用5.95亿元,预备费用1.21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9亿元。
  (六)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展
  项目建设工期约30个月。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存在的风险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该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自治区政府要求的关键举措
  根据《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35年)》,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的建设符合总规要求,本项目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重点项目之一,在国家整体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随着平陆运河的发展,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平陆运河经济带开发,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持续提升港口核心竞争力,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进一步巩固北部湾港作为国际门户港的地位。
  2.有利于释放西部陆海新通道货物运输效能,助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
  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对外货物运输作用,将进一步完善北部湾港口功能,优化区域货物运输体系,是保障后方临港企业物资需求的关键枢纽节点,支持腹地制造企业的发展,促进腹地港-产-城的协同发展。同时,项目将构建更为可靠高效的物资保障通道,助力现代综合交通网持续完善,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向海经济发展夯实基础,进而深化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往来,让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的对外贸易窗口作用得到更充分发挥。
  3.有利于填补临港企业及平陆运河江海联运货物装卸的市场需求。
  随着钦州港域临港企业的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煤炭、木片和铝土矿等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业务量将进一步增加,预计至2030年,钦州码头煤炭、木片和铝土矿等货种装卸需求将超过现有泊位的承载能力。本项目的建设可同步承接木片、煤炭卸船及纸浆等货种装卸业务,精准填补这一刚需缺口;同时,该项目的建成也可提升钦州码头的货物接卸能力,满足平陆运河货运量持续增长的业务需求,为钦州港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物流支撑。
  (二)项目存在的风险
  1.工程风险。工程风险包括码头施工前期风险、施工安全风险等。
  (1)码头施工前期风险。本项目后方用地存在第三方物流公司,对项目施工可能存在影响。截至目前,项目业主钦州码头已行文至后方用地产权管理方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北投),协调其加快沟通项目后方陆域范围内第三方公司开展搬迁工作。钦北投于2026年1月27日进行复函,其反馈全力配合钦州码头开展项目范围内第三方公司搬迁清场工作。钦州码头与钦北投正在开展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签订工作,拟于开工前完成签订并协调所有租赁的第三方公司全部清场,避免对项目开工建设造成影响。
  (2)施工安全风险。本项目距离中石油管道101米,项目建设需充分考虑中石油管道保护。参考相邻4号5号泊位建设经验,钦州码头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项目参建单位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公司)建立沟通机制;二是施工前开展疏浚作业施工方案论证,并邀请中石油公司参加;三是建设完成后配合中石油公司开展管理相关检测工作。经征求中石油公司对本项目的选址及用海意见,中石油公司已在选址意见回函中写明我公司建设的项目与中石油的管道距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对施工影响较小,计划在施工前开展施工方案论证,做好保护管道措施。
  2.市场经济风险。市场经济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融资风险、政策风险等。
  (1)市场风险。本项目吞吐量与腹地生产及港口规范运作紧密相关。腹地生产好坏、是否稳定,直接影响货物来源与吞吐量;港口规范运作,如装卸效率、服务质量等,也极大影响吞吐量。钦州码头将一方面积极开拓市场,制定合理营销策略、提升服务水平以吸引客户、增加占有率;另一方面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借助政策与资源优势优化市场环境,降低市场与融资风险。
  (2)融资风险。项目投资总额规模较大,若按投资总额的80%采用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钦州码头的资产负债率将存在上升至60%的风险。针对该风险,钦州码头将进一步完善融资方案,积极申请政府相关补贴及申报政府专项债及中长期国债,同时综合考虑各项融资方式的可行性及资金使用成本,从而控制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3)政策风险。政策风险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税收、金融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等。本项目为港口工程,从总体上看,国家和行业现有政策鼓励发展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钦州码头将密切关注政策、市场、物价变化,制定相应预防方案,提前规避政策和通货膨胀影响。
  (4)金鼓江5万吨航道无法匹配泊位生产风险。金鼓江航道仅为5万吨级泊位,现阶段暂时无法匹配7万吨级泊位生产。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正在推进7万吨级航道扩建工程建设,初步预计2028年前建成。航道未能按预期扩建完成,会对泊位效能的充分发挥产生一定影响,但现阶段该影响相对较小。参考同样受航道影响的类似泊位投产使用后的实际货运量统计分析,投产2年后也能够达到泊位设计效能。
  3.本项目尚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等手续,项目投资额等详细内容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后续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受有关审批手续、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沟通,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钦州港码头散货处理能力,更好满足临港企业日益增长的货物装卸需求,以及平陆运河江海联运带来的货物装卸市场需求,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及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枢纽港。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30.95亿元,资金来源20%为自有资金,80%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本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为18.70年,预测达产后年营运收入为3.81亿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4.58%,高于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故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项目风险防控报告。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4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6:3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6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凯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华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的议案》
  为加速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及北部湾国际门户枢纽港的建设,提升钦州港码头散货处理能力,满足临港企业日益增长的货物装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30.95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审议制定〈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增设董事会风险委员会的安排,结合管理实际及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4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华平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71人,代表股份1,731,718,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9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301,461,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4人,代表股份430,256,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35%。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君、黄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九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二)《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三)《关于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四)《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五)《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六)《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七)《关于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审议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君、黄夏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