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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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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精品纸包装
  公司精品纸包装产品以纸张为主要原材料,经印刷、表面处理、模切、粘合、成型、组装等工序制成,用于商品的容纳、保护、说明与促销,广泛应用于烟酒、电子烟、消费电子、日化、医药及IP文创等多个行业领域。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定制化服务”模式,依托多部门协同机制,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从设计到交付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在维护现有优质客群的同时,持续扩充产能并延伸高附加值服务链。
  凭借市场领先地位与多元化客户资源,公司构建了设计研发、精益智造、智能服务三位一体的核心体系。在不断巩固行业竞争优势的同时,为包装产业升级提供了创新范式。通过专利工艺集群与数字化生产系统的深度融合,公司形成了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核心能力,其中精密印刷技术已从烟包领域拓展至酒品、电子产品包装等领域,实现了技术应用的广泛性与灵活性。公司高度重视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积极采用可回收材料和绿色生产工艺,顺应全球环保包装的需求趋势。
  基于柔性化生产基础,公司创新集成RFID溯源、数码增效、环保去塑等前沿技术,打造数字智能包装生态系统。其中,数字包装聚焦设计、生产全流程数字化管控,实现订单、工艺、质量数据可追溯;智能包装侧重 RFID 溯源、防伪验证、品牌交互等功能,该体系可提供具备安全溯源、环保可循环、合规监管、全链路数据管理特征的高端包装解决方案,精准解决高端客户防伪、合规、品牌管控等核心痛点,创造产品差异化价值。
  目前,公司已完成从单一印刷品制造商向数字智能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通过技术复用与资源共享,构建起覆盖纸质包装设计、生产、服务的大包装全产业链生态。
  (二)新材料产品
  公司的新材料产品主要包括包装新材料和电子材料。
  1.包装新材料
  公司当前研发生产的包装新材料有光刻镭射转移膜/纸、镭射复合膜/纸等镭射包装材料,彩色烟膜及可降解材料等。光刻镭射膜生产工艺技术是通过将微纳光刻制版,将镭射信息模压在薄膜载体上,再通过真空镀膜技术蒸镀铝金属效果或蒸镀透明介质效果,形成具有金属镭射薄膜或半透明镭射薄膜,通过转移或复合到纸张表面而形成不同效果的光刻镭射纸张,是一种具有色彩绚丽和防伪特性的新型包装材料,广泛应用于烟、酒、日化等包装及各种装饰材料上。烟膜是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以一定温度和速度拉伸并经过适当处理或加工制成的,具有高透明度、光泽感、防水等特性,是一种主要应用于烟标外包装的膜类包装材料。镭射包装材料和烟膜材料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公司的包装新材料产品主要面向卷烟、高端酒品等对包装有高附加值需求的企业客户,这些客户对产品包装的外观、防伪及环保等性能均有较高要求。目前,公司已建成包装新材料生产集群基地,通过严格把控生产链上游环节的供应质量与成本,持续推进技术革新并提升产能,凭借综合实力为镭射包装材料和烟膜材料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市场保障。在优先满足公司精品纸包装原材料需求的基础上,公司不断拓展产品品类与客户应用范围,有效巩固了在包装行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夯实了核心竞争优势。
  2.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是指在电子技术和微电子技术中使用的材料,包括介电材料、半导体材料、压电与铁电材料、导电金属及其金属复合材料、磁性材料、光电子材料、电磁波屏蔽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结合公司的现有优势,公司在电子材料领域锚定了具有高附加值的半导体材料、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和锂电池复合集流体等方向,其中,半导体材料、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可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领域,复合集流体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消费电池等领域。半导体材料、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复合集流体产品处于大客户验证阶段,尚未正式对外供货,预计未来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在电子材料领域,公司基于产业趋势与自身优势,聚焦高附加值赛道进行战略布局。当前业务架构主要涵盖四大核心方向:半导体材料及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屏蔽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其中参股公司唯亮科技在半导体材料及光电器件封装材料已实现产业化应用,控股公司劲嘉聚能、参股公司三层科技在屏蔽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领域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具体来看,半导体材料与光电器件封装材料作为基础性功能材料,通过建立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应用于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高端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在屏蔽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领域,已在工艺稳定性与规模化生产能力等核心技术上实现持续优化,通过系统集成客户反馈并持续推进产品性能迭代,为电子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技术基础。
  (三)新型烟草制品
  新型烟草制品主要是指区别于采用传统燃吸方式的卷烟的烟草制品。根据其制品使用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无烟气、有烟气两类。无烟气产品主要包括口含烟、嚼烟以及含化型烟草制品等,而有烟气产品的主要形式则有加热卷烟制品和雾化类电子烟等。
  公司以自主研发体系与产业化经验为根基,构建了兼具国内深耕与海外拓展能力的新型烟草业务生态。通过纵向整合产业链资源、横向搭建全球化运营网络,致力于成为新型烟草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在业务架构层面,制造端聚焦雾化电子烟ODM/OEM核心业务,依托柔性智造系统,为客户提供从工业设计、配方开发、智能制造到全球交付的全链路定制服务。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建立了雾化电子烟生产标准化体系,形成覆盖产品设计、工艺优化、量产交付的完整闭环服务能力;海外布局则采取属地化运营策略,在重点区域设立服务中心,提供跨境物流、合规贸易、新零售等增值服务。同时,公司在海外布局研发中心与智能制造基地,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的合规化、集中化研发生产及营销推广,构建集产品研发、生产、供应链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以下或称“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75,106,526.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802,951,009.24元,减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427,844,482.31元。
  综合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持续经营。”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的战略规划,公司计划加大包装新材料研发、智能生产设备升级以及市场渠道拓展等领域的投入,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战略性,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2.在公司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24,193,650.20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转结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采取举措如下: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通过强化经营管理、推进技术创新与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盈利能力,为长期价值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多元化渠道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有效性,积极听取市场意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战略与经营情况的理解。同时,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继续遵循并持续优化既有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发展阶段、盈利状况与资金需求,积极研究实施包括现金分红在内的多元化股东回报方式。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与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通过上述系统性举措,公司致力于在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2500130号)。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后,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以及董事长,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参照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三、业绩考核
  (一)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含职工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中一定比例将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发放。
  (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薪酬参照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实行津贴制。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职工董事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
  薪酬与考核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2.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
  按其实际任职的公司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接受公司结合其实际岗位职责进行的业绩考核。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过半数与会委员表决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过半数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的适用日期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5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履行选聘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邀请中审众环进行商谈、参加选聘,经过对中审众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劲嘉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4.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中国注册会计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能力。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最近3年收(受)行政处罚1次,未受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小组根据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经评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小组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胜任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末(以下或称“本年末”)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以及各类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盈利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账期或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度(以下或称“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645.0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金额较大,主要是对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及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936.83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金额-2,755.64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回大额股权转让款且因抵债受让股权导致其他应收款大额减少。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886.99万元。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因其利润规模下降,本年末公司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410.82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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