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
|
|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025年9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56,006,105.00元。如公司2025年末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加上2025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的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51,216,483.5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管理机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已生效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6.0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安东、李润生、李贤明、李学峰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6.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洋、王新、宫本高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6.0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润生、李贤明、李学峰、李安东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作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2025年度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1.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向其母公司分配利润20,000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54,750,232.53元结转下期。 2.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向其母公司分配利润300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433,494.51元结转下期。 3.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其母公司分配利润300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72,068.99元结转下期。 4.淄博市临淄区朱台热力有限公司向其母公司分配利润500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9,285.46元结转下期。 5.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分配利润4,000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3,251,207.47元结转下期。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现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与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合约等。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8千万美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等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2.交易品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合约等。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累计不超过8千万美元。如超过上述额度,则须依据《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5.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8千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为此,公司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套期保值策略,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严格执行,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管理机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已生效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 兼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对应职务/岗位的薪酬体系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领 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6万元/年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体系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4、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自身实际,参考市场同行业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可递延支付。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作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特别提示: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峰新材”)本次与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相互提供担保及为子公司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齐峰”)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淄博欧木、广西齐峰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子公司淄博欧木拟相互提供担保,在2026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广西齐峰提供担保,在2026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担保协议签署日期及地点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6年4月27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5日 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零陆万壹仟零伍拾元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 (3)信用情况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0年2月12日 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纸张、电力、热力、非织造新材料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 (3)信用情况 淄博欧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7月5日 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港市产业园区粤桂循环产业园华电路与港城三路交汇处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6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齐峰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6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6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贷款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效、有序发展,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安东先生在2026年度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2.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35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88.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4,452.24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23.91%。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安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延磊先生,财务总监张淑芳女士,独立董事王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1981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该所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 2.从业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3.业务规模信息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是7,384.9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2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宁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袁涛 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2026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情况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通过对上会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相应审计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性且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拟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公司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审慎评估理财产品及其发行机构的收益率、安全性和流动性,筛选合适的理财产品,报请董事长批准。 2.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公司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时,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 1、在满足上述2026年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与2026年中期分红有关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具体决策并安排实施。授权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