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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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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3〕3-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包括2023年、2024年及2025年数据; (2)若上述表格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34,398.66万元,其中公司2025年度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24,937.9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6,419.5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19.5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1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3年3月31日,公司同保荐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9.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5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24,937.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69,000万元、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16,0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保荐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上述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华创证券对博敏电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55.37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2]由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7,348.6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这一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调整为112,348.60万元。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谢建中先生、刘燕平女士、刘远程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刘佳杰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不超过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贴、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票据池/资金池、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代付、出口押汇、融资租赁、网络供应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 注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注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3:上述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5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的授权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皆为公司的子公司,且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和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2,453.06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31%(不含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137,252.5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相关要求,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相关要求,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使其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对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原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准确反映公司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运营状况,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认真复核,认为该部分资产的使用寿命明显长于公司目前会计估计年限,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40年调整为20-5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主体为公司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根据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数 由于无法准确预计2026年12月31日相关固定资产的金额,公司基于2025年12月31日相关固定资产的金额进行了模拟计算,以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作为模拟计算依据,此会计估计变更对202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经初步测算,影响2026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为654.93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6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约为654.93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2、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会计估计变更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为: ■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等;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10)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404.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04.17万元,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2.66万元,并相应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92.6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供了相关审阅资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一照多址的具体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拟新增“一照多址”地址“梅州市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即公司住所拟由“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变更为“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一照多址企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拟增加经营地址的相关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缓先生 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佳杰先生 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至5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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