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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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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1)提名吕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提名江海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提名洪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提名黄文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提名胡嘉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包敦峰先生、杨柳勇先生和张彦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包敦峰先生、杨柳勇先生和张彦周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1)提名包敦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提名杨柳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提名张彦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沈梦晖先生、张彦周先生、杨柳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及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及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吕新民: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苍南县安得利胶带厂厂长。2002年,创立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苍南县藻溪镇商会会长,上海苍南商会常务副会长,江西抚州客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江西省抚州市人大代表,上海青浦工商联协会常务副会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江海权: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曾就职于九江市封缸酒厂、江西龙腾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九江汇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洪研: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0月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永冠新材工作,历任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现任采购部总监、公司董事。
  胡嘉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历,曾就职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组织部,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
  黄文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中级会计师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广东广汇会计师事务所、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包敦峰: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浙江浙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永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6年1月至今,任蓝河科技(绍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另兼任常州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4520),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300893)独立董事。
  杨柳勇: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大学金融学教授、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彦周: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法律硕士。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区域主管、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14,168.1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7,505,681.46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50,568.15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7,777,319.5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2,986,372.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5,964,166.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37,741,830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556,551股,以228,185,27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18,527.9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40%。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0,099,38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2,917,914.9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6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56,55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0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纪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超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年度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一致,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2026年年度报表审计服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董事吕新民回避表决,该议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全体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审议、确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制定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薪酬方案及构成
  1.董事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1.1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2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1.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具体标准为税前7.2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三部分构成,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2基本薪酬: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应职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的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制定并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3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2.4中长期激励(如有):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五)薪酬发放与管理
  1.董事的薪酬发放与管理
  1.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1.2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具体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3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1.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1.5若相关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1.6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与管理
  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的具体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年薪根据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发放。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4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2.5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授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投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公司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说明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6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
  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该担保额度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具
  体担保事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6日,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1,220.04万元(不含本次预计额度),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8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注2: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千克)产销率低系OPP膜等存在部分自用再加工成OPP胶带出售所致。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仍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需要的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价格在近年来波动十分明显。公司拟开展部分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和海运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1、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50,000.00万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2、外汇衍生品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4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为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交易品种,且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期货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交易场所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境内合法期货交易场所。
  2、外汇衍生品业务
  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币种。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和海运费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2、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套期保值业务风控措施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头寸。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2、外汇衍生品业务风控措施
  (1)为防控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5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8、10-14
  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吕新民、石理善、郭雪燕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8:30一12:00、13:30一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联系人:卢莎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传真:021-59832200
  邮政编码:201713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7,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7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其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就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2年7月1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连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本次变更部分“永22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将注销“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终止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在江西振冠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会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截至2024年5月14日,江西振冠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12.6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6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321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1)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所有权变更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用地所有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重点发展车用胶粘新材料、消费电子胶粘材料、功能性保护膜、OCA光学胶膜等功能性胶膜材料。本项目原计划由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作为实施地。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本项目,江西永冠拟将使用的房地(面积为44,606.89平方米)以及其拥有的车间、仓库、门卫室建筑面积合计21,244.32平方米,转让给江西连冠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属于高端新材料领域,为进一步便于江西连冠募投项目的实施,合理利用厂区布局,优化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的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变更江西连冠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所有权。(公告编号:2022-076)。
  (2)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拟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振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同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变更。
  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8.855亿元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鉴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将上述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0.40亿元,较原投资金额8.855亿元增加了1.545亿元,主要系公司结合市场形势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项目总投资适当予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3)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永22转债”可转债募投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3月。上述延期事项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海永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上海永冠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永冠新材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2025年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万元。各项发行费用均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
  注2:2024年上半年因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投资总额由76,302.47万元变更为77,212.71万元,主要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致。
  注3:2024年上半年因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销账户余额34.52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公司已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减“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并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新增“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
  注5: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6:“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0月延期至2025年3月,项目产生的效益也相应往后递延;同时,受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暂时不及预期。
  注7: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8: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10:“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1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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