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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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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日月光能99%股权,间接持有日月光能1%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日月光能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日月光能担保担保余额为305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0%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对外担保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拟对日月光能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含新设立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日月光能及其他子公司的经营需求和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由于本次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得同意。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 2、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名称: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日月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64,591,4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为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临时资金的需求较大,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日月光能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资金及公司其他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月集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帮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灵活快速融资,有利于公司新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审核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本事项,认为此项拆借资金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光伏业务顺利推进,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对发出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卖出AU(T+D)、向银行租入黄金或者期货卖空交易,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发出黄金产品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一、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根据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得超过公司发出黄金产品的库存总量。 二、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2025年发出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结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AU(T+D)延期交易、期货交易必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发出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闾力华,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达,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雯宇,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良好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6年5月15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说明 (1)第7.00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2030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陈凯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74”,投票简称“明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发生销售加工商品、采购动力、房屋租赁、提供营销服务、代垫劳务费用、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加工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1385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际发生该类日常关联交易5801万元。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表示一致同意。 (一)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主要关联人情况 (一)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 1、日月集团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2)注册资本:7000万元 (3)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 2、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日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日月集团所属单位为日月集团控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诚信情况、履约能力分析: 日月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日月集团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支付能力。 (二)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23年12月5日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长丰纱业)1幢1楼101-1室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陶炳松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明豪科技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系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全资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明豪科技诚信情况、履约能力分析: 明豪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随着在建光伏电站陆续投入使用,将带来稳定电费收益,能够有效提升明豪科技盈利能力、改善资产状况,同时股东日月集团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对明豪科技经营发展能够提供足够支持,明豪科技具备相应履约支付能力。 (三)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百”)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谢华萍 (2)注册资本:7.78亿元 (3)经营范围:销售包装食品、酒;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劳保用品、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饰品加工;回收黄金、黄金饰品。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菜百16.20%股份,且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曾担任北京菜百董事、监事,北京菜百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诚信情况、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菜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北京菜百销售、加工商品 公司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2026年销售商品与委托加工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协议对公司向北京菜百销售产品以及加工产品时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二)公司向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销售商品 由于自身需要,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会向公司零星采购黄铂金产品、镶嵌产品、银制品等,价格按协议价或市场价,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1500万元。 (三)日月光能向明豪科技销售商品、采购动力 1、日月光能向明豪科技销售商品 日月光能与明豪科技签订2026年度《电池采购框架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明豪科技向日月光能采购单晶210R Topcon双面太阳能电池片,2026年度采购量预计为150MW(为避免争议,产品类型、数量及效率要求,以双方后续月度电池片采购合同为准),交易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定价机制:参考当期PV Infolink均价。 (3)付款方式:双方在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前提下,采用合适的价格、账期等进行货款结算,明豪科技以电汇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2、日月光能向明豪科技采购动力 日月光能和明豪科技签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期为25年。明豪科技利用日月光能办公楼屋顶、厂房屋顶、协议场地及合规的空地等空闲场地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日月光能同意在合作期内将上述场地免费出租给明豪科技使用,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日月光能生产使用,日月光能享有以优惠的价格使用光伏电站所生产电力的权利。2026年日月光能预计向明豪科技采购电力金额为800万元。 (四)关联房屋租赁 1、2010年1月5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561号的房产一楼出租给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60万元,按年支付。2026年预计租金为260万元。 2023年12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解放北路391、399号房屋的部分一楼出租给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150万元,按年支付。2026年预计租金为150万元。 2023年12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传家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市解放路轩亭口的部分一楼及部分二楼和三楼房屋出租给绍兴明牌传家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租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120万元,按年支付。2026年预计租金为120万元。 2、2023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沈家畈村东厢溇第3幢3层1间和5层4间出租给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6万元,按年支付。2026年预计租金为6万元。 2023年9月,本公司与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3#办公楼一、二层部分办公室(毛坯)出租给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4年,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2027年9月9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30万元,按年支付。2026年预计租金为30万元。 2024年11月,本公司与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3#北办公楼一、二、三层部分办公室(毛坯)出租给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自2024年11月01日至2029年10月31日,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20万元,按年支付。2026年预计租金为20万元。 (五)提供营销服务 1、上海鲸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签订2026年中介分销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362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2、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聚嵘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签订2026年中介分销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163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3、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众明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签订2026年渠道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509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4、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明石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分别签订2026年渠道服务协议和项目联动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252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5、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分别签订2026年渠道服务协议和项目联动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71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6、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2026年渠道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652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六)劳务派遣 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期为5年,即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31年3月31日止,武汉明牌实业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公司根据实际垫付费用按月支付武汉明牌实业。2026年,预计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为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销售、动力采购、提供营销服务、房产租赁、代垫劳务费用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审核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拟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拟进行核销。具体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4,148.99万元及资产减值准备17,567.09万元,明细如下表: ■ (2)核销资产 2025年度核销资产1,938.59万元,明细如下表: ■ 2、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 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公司对应收票据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零。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②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③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光伏行业严峻的竞争态势、光伏产业链主要产品价格尚处于低位,公司认为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业务相关资产已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业务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片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6)第156号)。公司参照该评估报告,将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新能源光伏电池片项目一期相关的长期资产(含固定资产、一期项目土地使用权、排污权以及软件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并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其可回收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726.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光伏电池片项目一期相关的长期资产账面原值261,899.82万元,累计折旧及摊销32,997.3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212,176.09万元。 单位:元 ■ (4)核销资产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业务终止、已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拟进行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148.99万元及资产减值准备17,567.09万元,上述减值损失将减少2025年度公司税前利润总额21,716.08万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1,103.2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835.32万元,并不影响公司税前利润总额,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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