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9月6日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岳敏、张春晖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作为被害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4)赣0402刑初253号】。根据刑事判决书载明,“本案审理中,被告单位浙江研一公司主动预缴8000万元,用于赔偿九江天赐公司经济损失”,若本次判决生效条件达成,公司收到的赔偿金将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体现为“非经常性损益”,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九江天赐已收到上述赔偿款项8,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送达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第3.05条的规定,公司拟聘任韩恒先生、简雪艮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上述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任期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