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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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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南区65栋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南区65栋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南区65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2668198
  邮箱:enquiry@orientalsemi.com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45%。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9,731,96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5,127,21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604,7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048,153.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556,59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106,786.56万元)的18.45%。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超募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为准)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18.4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建立了由各部门、各子公司-ESG工作小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分级信息报告机制;公司以年度为周期发布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4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芯片”)7.5758%的股权以人民币4,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和办理标的公司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但依然存在不能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份转让对价的履约风险。本次交易因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等手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德信芯片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5.1515%股权。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以人民币4,000.00万元的价格将德信芯片7.5758%的股权转让给苏州固锝(标的股权的取得成本和本次转让的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德信芯片7.5757%的股权。
  本次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出售股权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
  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交易对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79),资信状况正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或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出售资产”类别。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德信芯片7.5758%的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信芯片经营状况正常。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注:注册资本具体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其他信息
  ①对于本次交易,除苏州固锝外,其他股东未行使优先受让权。
  ②交易标的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德信芯片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所持有德信芯片7.5758%的股权作价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德信芯片各项资产、负债的内容产权属较清晰,已经过清查盘点并整理成册,与账面记录能够核对,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可以勘察辨别,经过比较分析,认为资产基础法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德信芯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德信芯片已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2,274.22万元,总负债为39,048.25万元,净资产为43,225.97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在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82,856.34万元,总负债39,048.25万元,净资产为43,808.09万元,净资产增值582.12万元,增值率1.35%。
  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外,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有关机构对标的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情况。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形势、标的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标的股权的取得成本和本次转让的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定价具备合理性与公平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转让方: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以目标公司资产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并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形势、标的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交割条件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转价款。
  3、目标股权过户
  本次股权转让在目标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登记手续应由目标公司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各方应当全面配合受让方和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
  自受让方支付全额股转价款之日(“交割日”)起,受让方即成为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目标股权享有完整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目标股权的股东权利,也不再就目标股权承担任何义务。
  4、相关税费
  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目标公司应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过户登记相关费用。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于协议首页所述日期生效。
  6、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及时纠正其违约行为,且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7、争议解决及管辖
  凡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可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二)交易涉及对方或其他方向公司支付款项的,董事会需要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苏州固锝向公司支付款项,苏州固锝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不低于2,800万元的股权转让收益,相关收益将确认为当期损益。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股权转让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继续持有德信芯片7.5757%股权,与德信芯片将继续保持相关领域的业务合作。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向标的公司委派了一位董事和一位监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委派董事,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公司未来与德信芯片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公司因出售资产将导致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需要明确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本次交易不存在上述相关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和办理标的公司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但依然存在不能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份转让对价的履约风险。本次交易因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等手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或“致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内控机制健全,严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职业保险赔偿制度,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近三年致同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11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并考虑致同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致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照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规定执行,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不再单独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价值、责任、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8万元/年/人(含税);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价值、责任、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4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10,361.9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7,185,121.5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4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574,975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242,153.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0%。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上述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注:上表中之前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实际发放金额,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的数据差异系各股东持股数量不同,分红尾数四舍五入后加总所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10,361.9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7,185,121.5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242,153.1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属行业为功率器件设计行业,主要产品包括GreenMOS系列超级结MOSFET、SFGMOS系列及FSMOS系列中低压屏蔽栅MOSFET、TGBT系列IGBT产品、SiC器件(含Si2C MOSFET)以及高密度功率模块,产品广泛应用于以5G基站电源及通信电源、数据中心和算力服务器电源、车载充电机、车身加热和平衡系统、UPS电源和工业照明电源、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光伏逆变及储能为代表的工业级应用领域,以及以PC电源、适配器、TV电源板、手机快速充电器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应用领域。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创新投入大等特征,技术创新能力是该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技术突破进度,公司聚焦新产品的研发,并将持续在技术研发、经营发展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专注于半导体器件的研发与销售,始终保持Fabless的经营模式。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需要通过前瞻性的资产投入与产品研发布局,强化研发支撑,夯实产能基础;公司在优化产品组合策略,积极拓展市场等方面亦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同时预留足额资金以应对市场变化。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拓展主营业务、拓展新兴领域、扩大市场份额,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实现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投资者可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就现金分红事项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会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回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相关问题。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仍将聚焦主业,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切实的经营成果和稳定连续的分红政策回馈广大投资者,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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