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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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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及新能源材料产业,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稳步发力,环保产业经营模式进一步优化与调整。
  1、公司的业务及产品
  1.1环保业务及产品
  环保业务主要包括为产废企业提供危(固)废无害化处置服务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其中无害化处置目前可细分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及一体化综合处置两种方式。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利用水泥企业新型干法水泥窑线对危废固废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一体化综合处置是采用专业焚烧、安全填埋等多种危(固)废处置技术,实现对危(固)废的无害化综合处置,力争同步实现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指通过对有价资源含量较高的工业危(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再销售富集回收的稀贵金属及其它金属合金,实现危(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综合利用是在现有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体系基础上,拓展有色金属高纯材料生产及新材料深加工业务,谋求在稀贵金属回收及提炼等产业领域有所突破。公司固废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的产品主要为江西子公司生产的电解铜及含金物料等。
  1.2新能源材料业务及产品
  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是对上游盐湖卤水锂矿进行开采提炼,进而生产出锂化合物(包括但不限于精制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
  2、经营模式
  2.1管理模式:公司以环保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为业务中心、职能部门为监管中心,公司总部一事业部一分子公司的三级管理架构,形成了权责清晰、高效执行的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
  2.2采购模式:公司新能源板块生产所需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通过总部招投标平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环保板块的原料采购执行采购价格随行就市的原则,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危险废物转移。
  2.3产销模式:公司实行总部指导、事业部统一管理的产销模式,各分子公司以年度预算目标为导向制定年度计划并执行,事业部进行统筹管理。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稳步推进新能源材料产业
  国内,公司在2025年的重点工作是推进西藏捌千错项目尽早达产达效。以捌千错盐湖碳酸锂产线为基础,持续进行设备升级和工艺优化,进一步改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锂化合物综合回收率,持续对现有试生产线建设进行技术优化和升级,努力推进逐步实现捌千错盐湖锂矿项目的产能目标。报告期内,新能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351.32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087.37万元,同比上升37.79%。
  国外,公司根据阿根廷宏观经济及矿业政策环境及阿根廷盐湖项目综合地质资源潜力、开发利用条件、锂盐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系统分析研究项目现状和开发前景,公司经审慎评估卡罗项目及帕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子公司浙江金恒旺决定不再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开发,经经营层减值测试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公司对其持有的探矿权及勘探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18,411.00万元。
  (2)优化调整低碳环保产业
  公司固废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稳步开展。公司积极拓展市场空间,扩大物料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坚守稳定生产底线,深入落实降本增效举措,合理控制应收账款占比,严格合规运营,确保生产环节安全、环保、有序。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20,511.45万元,同比上升40.63%;实现归母净利润-888.19万元,同比上升87.69%。
  公司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业务行业竞争激烈,处置价格下行,部分子公司因水泥窑停窑导致开工率不足。报告期内,因地制宜,合理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同时,积极推进低效项目退出,优化退出流程,提升退出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回笼,盘活存量资源。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939.22万元,同比下降10.79%;实现归母净利润-5,847.59万元,同比上升27.2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的1,133,700股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1,133,700股,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8,781,962股减少至777,648,262 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777,648,262元。
  (二)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事项
  2025年3月,根据赵辉先生和潘颖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赵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6,137,5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潘颖女士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赵辉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金圆控股股权,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6,137,5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前述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登记变更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圆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赵璧生、赵辉。本次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赵辉先生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赵璧生先生、赵辉先生变更为赵璧生先生。
  (三)办公地址变更事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1月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办公地址由“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变更为“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18楼”。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以上新办公地址。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序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第二是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第三是2026年度公司经营思路。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一共召开8次董事会,所有8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通知、提案和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所有8次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完整,决议披露及时。所有董事均按要求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均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1.董事会召开情况:
  ■
  2.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并及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会:
  ■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职责,本着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工作,并提供合理建议。
  (2)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时,通过书面材料、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会谈等方式,事前充分了解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能力,并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建议。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就候选人任职资格、推选程序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决策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核,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意见。
  二、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1)稳步推进新能源材料产业
  国内,公司在2025年的重点工作是推进西藏捌千错项目尽早达产达效。以捌千错盐湖碳酸锂产线为基础,持续进行设备升级和工艺优化,进一步改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锂化合物综合回收率,持续对现有试生产线建设进行技术优化和升级,努力推进逐步实现捌千错盐湖锂矿项目的产能目标。报告期内,新能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351.32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087.37万元,同比上升37.79%。
  国外,公司根据阿根廷宏观经济及矿业政策环境及阿根廷盐湖项目综合地质资源潜力、开发利用条件、锂盐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系统分析研究项目现状和开发前景,公司经审慎评估卡罗项目及帕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子公司浙江金恒旺决定不再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开发,经经营层减值测试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公司对其持有的探矿权及勘探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18,411.00万元。
  (2)优化调整低碳环保产业
  公司固废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稳步开展。公司积极拓展市场空间,扩大物料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坚守稳定生产底线,深入落实降本增效举措,合理控制应收账款占比,严格合规运营,确保生产环节安全、环保、有序。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20,511.45万元,同比上升40.63%;实现归母净利润-888.19万元,同比上升87.69%。
  公司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业务行业竞争激烈,处置价格下行,部分子公司因水泥窑停窑导致开工率不足。报告期内,因地制宜,合理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同时,积极推进低效项目退出,优化退出流程,提升退出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回笼,盘活存量资源。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939.22万元,同比下降10.79%;实现归母净利润-5,847.59万元,同比上升27.23%。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平稳推进各项业务落地,解决经营发展中的各类难题;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全面强化合规管理;严控各项费用与运营成本,扎实落实降本增效举措;持续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团队建设,凝聚发展合力。2026年工作计划如下:
  1、聚焦具体事项,强化举措落实。各项工作需立足实际,明确具体实施举措,杜绝泛泛而谈;科学制定阶段性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时间表与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优化业务布局,做好加减乘法。全面梳理公司现有各项业务,系统分析近两年整体发展布局,精准做好“减法”,再考虑开展“加法”与“乘法”,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升级。
  3、强化财务管控,提升资金效能。高度重视财务工作,严格加强预算编制、执行与控制,仔细研究资产减值工作方案;科学统筹资金安排,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做好财务筹划,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与高效运转。
  4、优化人力资源,夯实发展根基。保持人员队伍基本稳定,降低人员流失率;结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做好人才规划与培养,强化人力资源储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加强员工人文关怀;借助外部人力资源力量,高效解决业务难题;严格遵循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新修制度要求,贯彻落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5、提振团队士气,强化作风建设。全体员工需要重拾信心,着力提升公司整体士气,积极宣扬正能量;树立“不避矛盾、不惧困难”的工作信念,主动排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难题;具体工作要高标准、严细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加强规范运作,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目前江西汇盈已经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后续公司将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核查江西汇盈金属回收率下降问题;优化生产运营与成本核算体系,完善原料检验标准,建立数据动态监测与核对机制;强化子公司穿透管理,开展内控自查整改与提升行动;加强与审计机构沟通,全面提升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尽快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经营层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促进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合理保证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以防范风险和规范运营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业务、财务、会计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和工作目标
  为保障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持续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以满足监管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上市公司规范运营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建立“以防范风险和规范运营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为公司防范内部控制风险提供工具方法和技术支持;持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及业务流程;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会计信息、人力资源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1以公司上一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1.2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金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等级。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对已经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以更正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 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
  2)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3) 未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政策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
  4) 不存在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
  5)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存在缺陷;
  6) 未对编制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7) 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但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经营的效率和效果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存在不利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是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金额确定,具体如下表:
  ■
  2.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或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2)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 管理人员或主要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重要缺陷:
  1)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2)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造成损失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
  3)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 违反公司内部规章,造成损失。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本报告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事项
  公司子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采购了部分含砷量超标的原材料,元素砷随产品进入电解工序后,导致金回收率下降。该事项不影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论。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1,765,973.83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8,098,059.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1,411,299.1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6,215,308.34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777,648,262.00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金融资产占比分析
  公司为非金融业上市公司,本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且报告期内亏损。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相关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低于50%,具体明细如下:
  ■
  2、现金分红方案的政策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所处的行业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预计公司现有项目建设将持续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4,864.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4,864.06万元,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5,446.4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
  (2)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894.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2,969.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①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应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4,864.06万元,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5,446.45万元,占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1.35%。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4,864.06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及激励收入,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无绩效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表现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任职年限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平均发放,不与当期业绩考核挂钩。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如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及个人岗位绩效完成情况挂钩。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依据公司获批的激励方案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2026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661942230J
  住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小甘沟109国道K279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沈建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宏扬100%股权。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青海宏扬水泥总资产为104,893.39万元,净资产为36,348.32万元,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748.24万元,净利润8,132.8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青海宏扬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青海宏扬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青海宏扬是由控股股东金圆控股控制的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公司名称:河源金圆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建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5MAE9EA8L7Y
  住所: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上蓝村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汪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99%股权,山东沄隆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公司1%股权。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河源金圆建材总资产为2,445.44万元,净资产为-1,3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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