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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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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度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飞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妙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4,423.43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548.71万元、326.18万元及162.9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385.5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度利润总额4,423.4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46,578.23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4,542,491.5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快业务扩张步伐,公司正向产业链上下游领域寻找投资机会。考虑到公司境内外投资、研发投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深入发掘和布局产业机会,保障境内外投资计划的资金储备;2、研发投入;3、补充现有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提升经营效益。 上述产业布局扩张计划预计将进一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全面强化业务协同联动与资源整合能力,有效优化整体经营结构、夯实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助力公司盈利水平与综合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后续实际效益释放幅度,将依托各项规划的推进落地进度、业务融合深度及运营整合成效综合决定。公司始终秉持审慎稳健的经营决策原则,科学统筹资金配置与战略投放,高效盘活存量留存资金,严控经营风险,全力推动资源价值最大化,力争为企业长远发展及股东创造稳健可持续的优质回报。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会智能短信通知等便利方式,确保其能够充分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权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中长期分红规划,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及现金流状况,研究制定科学、持续的分红政策,在资金充裕时提高分红比例。2、加强投资者沟通:定期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增强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境内外投资计划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核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7,981,648.6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76,519,272.24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31,134,3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79,932,400.00元),本年度使用81,462,376.45元(含超募资金永久补流79,932,4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72,117,638.04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12,917,638.04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59,2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宏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2月28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光天瞳、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于2023年3月8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79820180802260166进行管理。2025年7月28日,公司与福光天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591907567010111进行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末,118010100100223106账户状态为只收不付,系未完成银企对账, 2026年1月20日该状态已解除。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08号公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4-048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42号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5,92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15,9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有差异系以万元记四舍五入所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9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 2025-034号公告)。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曾出现短期内超过审议额度的情形,其中最高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为25,860万元,超出审议额度860万元。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过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详见公司2026-015号公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所认为:福光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福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福光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在的问题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2025年募集资金存在的问题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此外,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5: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4月;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详见公司2021-021号公告)。 注6: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638.1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7: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详见公司2021-067号公告)。 注8: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32号公告)。 注9: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42号公告)。 注10: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能312万只棱镜,但因产品的下游为新兴电子消费产品,新产品的推广进度低于预期,芯片短缺也对新产品的需求量造成不利影响,造成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为16,663.8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537万元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46.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280.85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注1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漳州发展、招标股份、华映科技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金控集团、华佳彩、华冠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于2025年3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外,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35.6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4.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40.28万元(含税),专项审计费用为10.6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与2025年基本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35.68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内调整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福建星际光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际光感”)、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光电”)、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翔电子”)以及福建福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房地产”),关联董事何文波先生、何文秋先生和何凯伦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9,897.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5年度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2、以上数据均为含税金额,本年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被审议通过之日止; 4、福光光电自2026年1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1、以上数据均为含税金额; 2、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本年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星际光感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注册资本:1,151.7857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4月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珠山村康达路30号2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6.8217%、王子杰6.2016%、薛辉4.6512%、邹国泉2.3256% 2、公司名称: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凯伦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16号(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超导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麦格润贸易有限公司39.2666%、福建蓝建集团有限公司32.2051%、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18.3127%、福州瑞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156% 3、公司名称: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文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1%、福光股份49% 4、公司名称: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青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英属维尔京群岛永威国际有限公司100% 5、公司名称:福建福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风贵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8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建设、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及消防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施工(以资质证书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省福清市中融贸易有限公司1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租入房产、销售产品/商品、采购材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双翔电子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物座落在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厂房租赁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配套用房租赁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物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429,400元,其中厂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288,100元,配套用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141,300元。 2、公司与双翔电子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物座落在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租赁期限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租赁物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每月288,100元。 3、公司与福光房地产签订的《租赁合同》:公司租赁福光房地产住宅及附属设备、设施,作为公司员工宿舍使用,租赁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租金为每月81,000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小象光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小象”)与福光光电签署了《租赁协议》及《〈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租赁物为福建省福清市音西康达路30号的部分厂房及配套附属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福建小象向福光光电支付租金每月66,941.42元,租赁期限至2028年3月31日。 除已签署协议外,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后,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各关联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业务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08号公告)。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2026-003号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72,117,638.04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12,917,638.04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59,200,000.00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福光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福建小象光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小象”)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生效之日止有效。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如果年度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生效之日止。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注:(1)福光天瞳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数据、福建小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光天瞳、福建小象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确定的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求,福光天瞳、福建小象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担保总额指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和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7.61%及11.5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为431.06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所列明细加计数与汇总数据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424.13万元、288.90万元及-4.9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71.2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6第一季度利润总额431.0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2025年年度股东会届时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飞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妙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0015 联系电话/传真:0591-38133727 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联系人:黄健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4月27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上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福光股份于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品种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4-048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42号公告)。 2025年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曾出现短期内超过审议额度的情形,其中最高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为25,860万元,超出审议额度860万元。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过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详见公司2026-015号公告)。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最近12个月实际投入金额,指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存续的理财产品金额(含尚未到期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兴业证券对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兴业证券提请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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