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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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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单位:元
  ■
  (二)主营业务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直销、线下为主,无需按销售渠道进行披露。
  二、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应当由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和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未实施完毕的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29,691,400.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49,359,653.78元。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计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2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7%。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均回复在回购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暂无增持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问询,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无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被授权公司管理层有权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以及在回购期限内,当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战略导向,聚焦做强主业
  公司深耕全球膳食营养补充行业二十余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膳食营养补充产品研发创新及产业化的国际化企业集团。公司致力于构建全球领先的营养补充剂解决方案创新系统和商业化平台,是全球膳食营养补充行业里相对稀缺的同时布局营养原料与营养制剂业务,并且在个性化精准营养方面进行大量投入、具备领先优势的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最受B端客户信赖的创新产品方案供应商,在业务方面进行全面布局,构建全链路业务能力,坚持差异化竞争策略,通过持续创新和品牌塑造形成产品溢价,不断强化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方案的能力。
  公司的营养原料产品主要包括HMB、氨糖和硫酸软骨素,并储备了ATP、PXE和创新型肌酸等一系列创新营养原料。营养制剂方面,公司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片剂、硬胶囊、粉剂等主流剂型产品和微泡腾片、吸管等创新剂型产品。凭借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洞察,公司积极推进制剂业务的迭代升级。在完善创新剂型研发能力的同时,公司持续增强配方、味觉、包装等方面的研发能力,从而具备为下游客户提供创新营养补充产品全案开发与生产交付的能力。个性化精准营养方面,经过多年探索和持续投入,目前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方法论体系和较为完整的商业化落地能力。
  2025年,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登陆资本市场。2025年也是公司全面实施“构建全球领先的营养补充剂解决方案创新系统和商业化平台”全新战略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聚焦业务体系与组织架构迭代升级,统筹推进研发创新、全球产能布局、供应链与运营管理优化等重点工作。
  面对行业向科学化、个性化、精准化发展的深刻变革,公司管理层深刻认识到,唯有通过系统性创新与资源整合,才能构筑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为此,公司进行了战略性投入,大力扩充专业团队、引进高素质人才,具有国际化背景和/或高学历背景的优秀人才在公司雇员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旨在为业务和业绩在中长期实现加速增长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引领下,重点做好战略规划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战略转型、数字化赋能、研发创新、组织变革等工作,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释放内部协同价值,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秉持积极回报社会的态度,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上市前已制定《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同时,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不定期运用股份回购、股票股利等手段,积极回报投资者。此外,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和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制度健全、合规运作。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和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推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建立多元化沟通渠道与高效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专线、投资者邮箱、现场调研等方式,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构建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自上市以来,公司已接受多家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机构现场调研,并召开多场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来自上证e互动等的投资者关切问题,帮助投资者更为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与价值逻辑,增强市场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任度。
  五、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紧跟政策步伐,积极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持续提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水平,共同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营业务,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和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风险提示: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拟采取的举措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2024年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9号)核准,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5,00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88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108,800.00元,坐扣37,808,160.00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合计不含税金额共40,808,160.00元,技源集团已经预付不含税金额3,0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为506,300,640.00元。
  相关资金已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K102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415.09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818,174.32元。
  注2:为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余额。
  注3:为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来,技源集团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2日止,公司己用自筹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986.31万元(含增值税),抵减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55.15万元,抵减后己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为 931.16万元(不含增值税)。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31.16万元(不含增值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K10294号),东方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931.16万元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东方证券认为: 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026年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将“启东技源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技源集团创新中心项目及管理总部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启东变更为上海。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计坏账损失进行计算。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包括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21,427,104.78元;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713,947.5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1,883,290.96元。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4,024,343.3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有助于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加强资产质量管理、持续优化风险管控机制。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立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因业务需要,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
  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立信作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对其往年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5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089号54号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技源香港有限公司、江阴技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非法人组织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089号54号楼公司5楼。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快递的方式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会议当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应向会议登记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后方可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其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089号54号楼公司5楼。
  联系人:曹进文
  联系电话:021-64954866
  电子邮箱:ir@cn.tsigroupltd.com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本次拟进行投资理财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2),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时间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和明确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安排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投资经验的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工作,建立委托理财管理台账、跟踪产品净值变动、定期与受托方进行联络核实,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和风险状况。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委托理财活动进行审计检查。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报告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涉及重大异常情况的,将单独报告并说明处置安排。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0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更前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
  生产硫酸软骨素、?-羟基-?-甲基丁酸钙、依普黄酮、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食品的生产、加工,消毒剂(不含危险品)的包装服务,提供质检技术服务;银杏黄酮、茶多酚、大豆异黄酮、硫酸软骨素、氨基葡萄糖、依普黄酮、丙酮酸盐、肌酸、?-羟基-?-甲基丁酸钙、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的研究、开发、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保健食品及其他食品、药品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中草药种植;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变更后拟登记经营范围
  生产硫酸软骨素、?-羟基-?-甲基丁酸钙、依普黄酮、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食品的生产、加工,消毒剂(不含危险品)的包装服务,提供质检技术服务;银杏黄酮、茶多酚、大豆异黄酮、硫酸软骨素、氨基葡萄糖、依普黄酮、丙酮酸盐、肌酸、?-羟基-?-甲基丁酸钙、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DHEA、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的研究、开发、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保健食品及其他食品、药品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饲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企业管理;中草药种植;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需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拟发生上述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04月27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4月24日发出会议补充通知。本次会议由JingshiJoeZhou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个人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周京石、龙玲、Larrykolb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27)。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表决。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十九)审议通过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6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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