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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8,940.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2,835,871.0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640,000.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2621氮肥制造”及“2624复混肥料制造”。 (一)基本情况 1.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化肥是粮食的粮食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运民生的压舱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为保障粮食安全,我国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严守耕地红线、提高粮食收购价、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和农民收益。 中国人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化肥作为粮食的粮食,对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均有较大的贡献度,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春耕、秋播等播种旺季化肥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通过科技创新,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新型增效肥料也是提升粮食单产重要途径之一。 公司所处行业为复合肥和氮肥等化肥行业,化肥是重要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是国家支持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 2.复合肥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基本情况 复合肥料是含有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的两种及以上且可标明含量的化肥,对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和促进作物高产稳产具有重要作用,可广泛用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复合肥行业整体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全国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企业有3,000余家,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根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复合肥产能约2亿吨,实际产量5,000-5,500万吨左右,复合肥料平均产能利用率约为28%;2025年复合肥新增产能963万吨,新增产能以高塔和新型专用肥料为主;近5年,全国复合肥主产区域集中在山东、河北、河南、湖北、安徽,占全国比例均值约63.18%。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范围内企业统计,2025年1-12月全国复合肥产量4061.7万吨,同比增幅3.2%,销售量3996.1万吨,同比增长1.8%,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继续提升。 在国家保障粮食安全、国家化肥保供稳价的政策调控下,2025年复合肥供应充足,产能稳中有升;同时,复合肥季节性特征显著,行情呈现春季上涨、夏季回调、秋季回升、冬季冲高走势。2025年,一季度春耕市场逐步启动,需求释放,经销商积极入市采购,价格稳中有升;二季度一方面受主要原材料磷酸一铵、氯化钾等价格上涨过快影响,推动了复合肥成本进一步上升,另一方面受部分区域市场需求减弱影响,复合肥价格回落明显,销售需求减少;三季度公司主要销售市场安徽、河南等地受雨水影响,销量减少;四季度硫磺价格的上涨导致磷酸一铵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复合肥成本持续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减弱。 (2)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在环保趋严和农业规模化种植发展的推动下,复合肥行业向头部企业集中趋势明显。拥有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强大品牌力、渠道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优势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和全国布局,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未来,具备品牌、创新、渠道、服务、产业链综合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3)新型经营主体崛起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旨在解决耕地碎片化导致的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随着土地流转加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这些主体更注重肥效性价比和农业技术服务,为能够提供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公司高度重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崛起,积极通过示范引领并引导经销商向服务商转型,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和服务主体合作,深度对接规模化主体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解决种植大户的实际问题,助推销量的稳健增长。 3.氮肥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基本情况 氮肥主要包括尿素、硫酸铵、氯化铵等产品,其中尿素是我国农作物施用肥料中最广泛的氮肥品种,我国尿素现有产能仍以煤制为主。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5年尿素产能7,245万吨,其中以煤为原料的尿素产能5,523万吨,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产能1,543万吨。 2025年尿素市场的产能产量双增,国内的内需增幅放缓,尿素销售价格呈先扬后抑走势,整体行业利润下滑。报告期内,尿素产品市场价格一季度受出口政策、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持续低迷;二季度价格有所回升,但上半年尿素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滑;三季度供需宽松,在高供应与弱需求双重压制下,价格承压下行;四季度市场触底后进入反弹与僵持阶段,呈现“上涨有压力、下跌有支撑”的震荡局面。 (2)农业对化肥需求持续保持增长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基和命脉,农业发展水平不仅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到2030年实现新增粮食产能千亿斤以上,粮食增产主要依靠扩大种植面积和提升单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5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179,113万亩,同比增加1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密植和间种不断推广,提高作物单产水平,2025年由张福锁院士领衔的“绿色吨半粮”创建计划实施,旨在提升玉米的单产,氮肥施用量明显增加;水肥一体化设施、技术的推广及应用,提高了农户施肥的便利性和积极性,施肥频次和肥效利用率提高。 (3)氮肥增效为大势所趋 尿素、氯化铵、硫酸铵等传统氮肥溶解快,但损失大,肥料利用率不高,通过在氮肥产品中增加聚天门冬氨酸、海藻酸、锌腐酸等提高肥效。同时,一些既有尿素又有硝铵的企业,目前生产尿素硝铵溶液,国外一些比较大宗的液体氮肥,以尿素硝铵溶液为主体加入一些稳定剂或者微量元素生产液体水溶性肥料,也是氮肥增效的方向之一。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全国高效尿素产量542.9万吨,同比增长20.7%,其中增值尿素产量371.7万吨,同比增长17.9%,缓控释尿素产量139.8万吨,同比增长19.7%,稳定性尿素产量31.4万吨,同比增长75.5%。 (二)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1.发展阶段 化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季节性消费特征明显,需求与价格随着下游农作物的种植周期而发生波动,受农业生产、原材料价格、国家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我国化肥行业技术正经历深刻变革,已进入向高效化、绿色化、生态化、数智化转型发展阶段,2025年度技术更新聚焦能效提升、产品增效、低碳转型以及新型肥料发展等方向。同时,行业政策环境也正经历深刻变化,绿色发展、控量增效、科技创新、产业协同成为政策主旋律。国家“十五五”规划要求“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并提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稻谷、小麦生产,提升玉米、大豆产能,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完善化肥储备制度,持续加强钾肥、磷肥等保供稳价”,进一步发挥化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中的主体功能作用。 2025年氮肥板块受价格低迷、产能过剩影响,部分企业生产跌破成本线,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复合肥板块中,具备磷矿等上游资源优势的企业,依托资源禀赋,市场竞争处于优势地位;钾肥有超过60%的进口依存度,受益于全球供需与价格上涨,国内主要钾肥企业产能充分释放。 2.行业特点 (1)周期性 受经济形势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上游能源及资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所处化肥行业产品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进而影响化肥企业生产经营。但化肥作为农业生产必要的生产资料,其需求较为稳定,需求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 化肥行业销售区域性较强,主要原因系化肥行业存在一定销售半径,为降低运输成本和终端销售价格,提升产品竞争力,生产企业多集中在资源产地或核心销售区域。同时我国各地区自然环境、作物品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也导致各类肥料需求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差异。 我国的化肥产品消费集中于传统的种粮大省以及经济作物集中种植区域,其中河南、山东、安徽、河北、江苏、湖北、吉林、黑龙江是我国传统的粮食主产区,广西、新疆则是经济作物种植占比较高的地区。此外,由于经济作物价值较高,相较于粮食作物,农户较多施用质量好、价格高、肥效快的高端化肥,高端化肥产品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于经济作物集中的区域。因此,化肥产品消费数量及消费结构的区域性特征明显。 (3)季节性 化肥生产企业下游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影响,尿素及复合肥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我国春耕和秋播化肥消费集中且需求量大,其他季节农业需求则相对较少。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排名前列的复合肥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履行央企社会责任,体现自身价值,确保化肥有效供应和价格稳定。一方面,公司积极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加强沟通合作,努力保证供应链的基本稳定;另一方面,公司科学安排尿素和复合肥料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化肥需求淡季的基本储存和旺季的稳定供给。另外,公司也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为化肥的保供稳价贡献力量。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化肥施用量零增长以及控量增效政策,以化肥产业为基础,优化生产布局,稳定基础肥领域,同时通过以创新研发驱动转型升级,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同时,公司将根据现有资源状况和能力,形成以基础肥料为主,功能性肥料、水溶肥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差异化特色的产品体系。 (四)行业相关政策 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以及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的要求下,为了保持我国生态环境健康持续发展,政府出台多项支持绿色新型肥料发展的政策。 2024年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化肥控量增效。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指出: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技术,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 202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强调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促进大面积增产。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农化服务,推进科学施肥。 2025年3月,《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指出: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 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指出: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筑牢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物质基础,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意见》提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 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系统部署。要求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科技、绿色、质量、品牌“四化融合”,强化科技创新、治理面源污染、完善质量追溯、延伸产业链。 2026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并提出2026年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的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化肥储备制度,加强钾肥、磷肥等保供稳价;并提出“十五五”时期,实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的目标。 化肥作为保障粮食增产的重要生产物资,需要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上政策的出台不仅推动化肥行业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也为新型肥料、功能生物有机肥、土壤复合调理剂、精准高效施肥及水肥一体化业务的扩展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报告期内,行业基本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专业从事复合肥和氮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化肥生产企业,经过多年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和渠道建设,公司已形成以复合肥产品为主,并向上游氮肥产业延伸的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农化服务体系。公司产品包括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包括缓控释肥、控失复合肥、各种功能性增效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氮肥(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等多个系列500多个规格,产品总养分从25%到57%,可以满足全国主要种植区不同环境、不同土壤条件下不同作物的施肥需求。 ■ 公司主要化肥产品可以分为复合肥和氮肥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1.复合肥产品 公司复合肥产品主要包括常规复合肥、作物配方肥、新型特种肥料三大类别,公司复合肥产品品种规格丰富,目前拥有数百种品种规格,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2.氮肥产品 氮肥是可提供植物氮元素营养的单质肥料,公司氮肥产品主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等,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采购管理制度,覆盖采购全过程,采购行为合规、高效。公司采购主要由物资采购部负责,主要采购内容为原辅材料、机器设备、备品备件等。按照采购类别、产品特性以及金额大小,公司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和谈判等不同采购方式。此外,根据原材料市场变化和国家化肥调控政策,结合需求情况,公司通过竞价方式参与了国储钾肥和尿素的公开拍卖采购;对于国家调控的钾肥等原材料,在国家指导价内,直接采购。同时,根据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为规范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的部分原辅材料通过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电子商城采购。 对于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氯化铵、硫酸铵等主要原辅料生产物资,公司物资采购部根据年度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每月再结合生产和市场情况调整并实施采购计划;对于其他物资,一般由采购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实施采购。 为保证生产物资的品质稳定,物资采购部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供应商的准入、考核、退出等管理机制。公司物资采购部建立物资分类目录,其中与产品质量关联度高的大宗物资建立了合格供方目录,采购须在合格供方目录中,以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保证生产物资的供货稳定,对于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公司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保证全年主要生产物资的供应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氮肥产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其中脲铵氮肥、硫酸铵系利用复合肥装置生产;在尿素生产方面,公司尿素生产线是连续生产的,主要采用“以产定销”的经营模式。在复合肥生产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部门按照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根据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及时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除自主生产外,公司基于客户需求、生产能力、运输半径等方面的考虑,会对部分产品、个别区域采用委托加工的模式。公司建立了委托加工肥料产品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加工企业的选择、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约定和质量监督进行了规定。 3.销售模式 尿素和复合肥作为公司主要产品,由于市场状况、终端客户不同,销售模式也有所不同。公司尿素产品既可以作为氮肥直接施用,也可以作为生产复合肥、三聚氰胺等产品的原材料。公司尿素产品除自用生产复合肥外,对外销售主要包括直销、贸易商销售和经销三类,其中直销客户主要为复合肥、三聚氰胺等下游行业生产企业和农业种植客户等产品最终用户,贸易商客户主要为农资流通企业等贸易型客户,经销主要通过下游经销商渠道卖给终端农业种植户。公司复合肥产品以及脲铵氮肥、农用硫酸铵等氮肥产品的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模式,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销售给终端农业种植客户。近年来,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型农业种植主体的需求,公司积极推进智慧农业系列服务化工作,公司产品的直销模式也在持续改进。 (七)主要产品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在安徽合肥、湖南醴陵、湖北随州、吉林扶余建设有生产基地,具有尿素30万吨/年、各类复合肥250万吨/年、水溶肥5万吨/年、硫酸钾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复合肥产销量行业排名分别为第11位、第10位和第10位,位列全国复合肥行业前列。 2025年,公司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和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的投产,补齐公司在优质硫酸钾复合肥方面的产品短板,公司复合肥产销量进一步提高,市场地位进一步稳固。 (八)产品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产品竞争优势主要有产品品种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品牌、科技创新、营销网络和农化服务、产能布局、经营管理等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竞争优势,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2.公司虽然在安徽合肥、湖南醴陵、湖北随州、吉林扶余建设有生产基地,但在西北、西南等地区无生产基地,主要产品运输成本高,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国产能布局;此外,公司复合肥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氮磷钾中,除合肥生产基地尿素能满足自用外,其他生产基地均需要采购,且公司缺乏上游磷矿和钾矿资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九)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所属复合肥行业的发展与其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上游行业基础肥料氮磷钾及其他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利润水平,下游行业农业生产规模、粮食价格等也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装置的产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渠道建设,公司复合肥产销量同比增长,进一步巩固新型肥料产业根基,提升公司保供稳价能力。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45.00%,主要原因系:一是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化肥稳价保供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包括出口政策)、化肥区域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尿素和复合肥销售均价同比下降;同时,受上半年尿素生产装置检修影响,尿素产量和销量同比下降;二是三季度公司主要销售市场安徽、河南等地受雨水影响,销量同比减少;三是复合肥产品主要原材料除氮肥价格同比下降以外,磷肥和钾肥价格同比上涨,成本端压力加大。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期公司主要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减少1.1个百分点。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聚焦高附加值、高效能新品研发,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高质量运行科研平台等措施,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多款新型肥料实现规模化生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全面推动降本增效工作,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聚焦生产、营销、采购等关键环节,以资源盘活、流程优化、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推动降本增效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实现了成本有效管控与效益稳步提升的良好局面。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43,061.68万元,同比下降1.57%,实现利润总额6,325.87万元,同比下降4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89万元,同比下降45.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在公司内外担任(兼任)的行政职务、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情况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等因素,现将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注1:(1)上表中薪酬为实发薪酬(含税),包括2025年度基本年薪、预发部分绩效年薪、补贴和兑现的2024年度部分绩效年薪;(2)公司董事王吉锁先生、屈晓明先生及周攀先生均系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3)公司董事罗斌先生系2023年6月30日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参考中盐集团内部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薪酬;(4)独立董事马友华先生、魏朱宝先生及夏旭东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5)非独立董事沈项明先生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注2:因已到退休年龄,陈庆年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标准,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董事长及职工董事,不含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2026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和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在公司领取薪酬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根据具体人员的岗位、职级、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评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基数占年度薪酬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制度,具体按照中盐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分配充分体现竞争性、公正性、激励性原则。 前述董事的津补贴、专项奖励、福利、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政策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中陈勇先生、陈国庆先生、许是先生的薪酬报中盐集团备案。 (2)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报酬、补贴,按照公司制度享受相关福利待遇,不领取董事报酬和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3)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4)非专职外部董事:公司非专职外部董事按照2.4万元/年(税前)标准,按月发放。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一次性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奖励3.6万元;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奖励2.0万元;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奖励1.0万元;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放奖励。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新任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会通过或所担任具体职务的次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结合其岗位、职级、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评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基数占年度薪酬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绩效年薪实行递延支付制度,具体按照中盐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执行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契约、刚性考核和兑现等要求,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严格考核,刚性兑现。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补贴、专项奖励、福利、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政策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陈国庆先生、丁茂先生、董志峰先生和王成云先生的薪酬报中盐集团备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或所担任具体职务的次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上述在公司领取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预扣预缴。 三、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国庆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董事的一致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1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运营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立足新型肥料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农资央企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持续增强企业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一“国之大者”的核心功能,深耕化肥行业,做强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履行央企责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及“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均已投产,有效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尤其是补齐公司在优质硫酸钾复合肥方面的产品短板。面对上游原材料涨价带来的成本压力,以及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和天气导致的需求放缓的经营形势,公司始终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深化降本增效、加快智能化改造、调整营销组织架构提高营销能力、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加速产品升级和成果转化、开展“揭榜挂帅”激发内部活力等措施,不断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发挥“双百企业”改革尖兵作用,严格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 科技创新:2025年,由公司牵头申报的“农业农村部绿色低碳复合肥料重点实验室”已获农业农村部批复,为我国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肥料行业技术升级提供关键平台支撑,推动行业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实施新型化肥养分控失、聚天改性增效等5项关键技术攻关,成功推出新型聚天肥、增效高塔肥、花生智能肥等5款新产品。获评安徽省新产品3项、安徽省科技成果3项,技术达国内领先水平。2025年度申请专利32件(发明专利14件),授权专利26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新增软件著作权1项。制定并发布实施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3项及企业标准5项“含微量元素控失复合肥料”等3项成果先后荣获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产品”认定。 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2025年是“十五五”的谋篇布局之年,公司围绕主责主业和自身特点,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编制“十五五”战略规划,把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作为“十五五”规划的优先方向。 资本运作方面: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以补链、强链、延链为目标,积极寻找产业链上下游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集团公司“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巩固提升”的要求,进一步深耕主责主业,加快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切实推动经营质量再上新台阶。 科学谋定“十五五”规划: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定战略”的功能定位,科学编制并推进“十五五”发展规划,公司将根据资源禀赋和主业发展规划,抓住“十五五”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促进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一是因地制宜加速战新产业的发展,积极布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机肥料与微生物肥料制造、肥料生物刺激素与增效剂、土壤调理剂研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加快推进新型肥料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二是坚持科技创新,依托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推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深化产学研合作、高质量运行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新型肥料关键技术研究等措施,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通过自建或并购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通过强链、延链、补链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把公司发展成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绿色农业的植物营养卓越服务商”。 二、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运作 健全完善的治理制度体系,是公司依法合规高效运作的基础。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主体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调运作、相互制约的治理机制,构建了紧密衔接、高效协同的治理与管理架构。同时,公司治理中将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修订《重大决策党组织与董事会权责界定清单》,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机制,优化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化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功能定位,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能力和监督功能,确保公司决策体系规范、科学、高效,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经营需求,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治理基础。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有效提升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管理运作水平。同时,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董事会成员中新增一名职工董事,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有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25年,公司ESG获得Wind(万得)“AA”评级及“2025年度Wind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中小市值)”。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继续坚持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公司将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持续完善治理架构与机制。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结构,完善运行机制与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以及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科学决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善ESG管理架构,披露实质性ESG信息。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石,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ESG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同时,通过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了解。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年共披露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118份。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专线、投资者邮箱等方式,持续与投资者保持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开通网络投票,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通过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在上证路演中心和价值在线平台成功组织并举办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出席并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交流,有效传递了公司价值和发展信心。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公司将持续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做好上市公司价值传播,积极开展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业绩与发展潜力,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秉持积极回报社会的态度,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并将现金分红比例从20%提高至30%,从制度层面保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0.3股,共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20%,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业务实际、战略布局及行业发展走向,持续统筹好企业稳健发展、效益提升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适配公司发展实情的股东回报模式,维护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切实提升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获得感与满意度,更好地持续回报投资者与社会。通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五、强化“关键少数”管理,注重履职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一方面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另一方面持续向“关键少数”传递合规理念与履职要求,通过学习最新监管要求,提升自律意识、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 (一)2025年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学习,深化对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理解,提升其勤勉尽责的履职意识和能力,严守合规底线。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继续组织公司“关键少数”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专项培训活动,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效能。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科学制定薪酬考核制度,优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推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实现“关键少数”与公司长期利益深度绑定,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和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保持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及发展战略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中涉及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系前瞻性内容,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四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92.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30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户”、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以后,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11月19日,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广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863.75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3,144.8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1.97万元,经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031.97万元,并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07.02万元,低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9,556.99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合计3,113.82万元,报告期末累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3,144.85万元(含报告期内置换的2024年度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等额置换募投资金过程中,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其中2.68万元为自有资金,25.4万元为承兑汇票)支付的两笔工程材料款28.08万元系“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支出,应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广场支行置换,但实际通过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进行置换,存在串户置换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已对串户进行调整,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期末总余额,不属于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1132号)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红四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红四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和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分别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尚未完成工程决算,因此项目仍有款项尚未支付,预计于项目决算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剩余款项支付。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定期书面报告,年度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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