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
|
|
|
|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98,740.1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9,832,303.1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计划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议事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投标中标情况,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193.41万元,其中收入类4,500万元(详见下表),同类关联交易在2025年度发生金额为1,185.38万元;支出类693.41万元(详见下表),同类关联交易在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63.75万元。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有表决权董事6名,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联董事林军、周剑萍、靳其润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当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克拉玛依城投”)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石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城市建设投资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36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6,340,762.22万元,净资产2,660,568.16万元,营业收入1,175,075.14万元,净利润15,944.73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克拉玛依城投直接持有公司18%股份,通过接受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11.999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29.9999%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克拉玛依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前期与其进行的同类型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关联方二:克拉玛依市富城油砂矿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城油砂矿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毅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油砂矿勘探开采;油砂及其制品销售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翔小区30栋2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富城油砂矿公司为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富城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富城油砂矿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前期与其进行的同类型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关联方三:克拉玛依市供水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现制现售饮用水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光明西路19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供水公司为克拉玛依城投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前期与其进行的同类型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供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前期与其进行的同类型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关联方四: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富城油气”)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博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油气销售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永新路11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富城油气为富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富城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富城油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前期与其进行的同类型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关联方五: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城天然气”)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薛生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燃气经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11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富城天然气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全资子公司富城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富城天然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前期与其进行的同类型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关联方六: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城新技术”)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都炳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路街道永新路11-2-103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富城新技术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全资子公司富城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富城新技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七: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基物业”)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章磊磊 注册资本:2,15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36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81.28万元,净资产10,524.48万元,营业收入16,889.63万元,净利润1,381.74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鹏基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鹏基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系为公司租赁房屋提供物业等服务。 关联方八: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献奎 注册资本:100万元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热设施维护及管理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鸿雁路12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热力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热力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系为公司自有房屋提供供暖服务。 关联方九:克拉玛依融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汇集团”)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四街309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融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融汇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系公司租用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公司前期与其进行的同类型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关联方十:新疆融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汇市政”)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凯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等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四街309号(融汇大厦6楼606至608,611至613室) (二)关联关系说明 融汇市政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融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融汇市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系为公司子公司拟租用房屋提供物业等服务。 关联方十一: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放 注册资本:1,028,787.9258万元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原董事长石勇先生过去十二月内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石勇先生于2023年10月31日起被核准担任昆仑银行董事职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四)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昆仑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资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关联方十二: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融担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长军 注册资本:59,800万元 主营业务:融资担保业务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36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小融担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孙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中小融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系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关联方十三:克拉玛依市城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城建”)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贤勇 注册资本:12,745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管理服务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纬一路8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城投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城投城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系为公司子公司准油建设工程建设业务提供建筑用砂(戈壁料)。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技术服务)的价格,一般通过参加关联方的公开招标确定;公司租用关联方房屋的价格,按照同地段和楼层、方位与其他非关联方执行相同的市场价格;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劳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的原则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时间和方式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如有纠纷,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 (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按照行业商业惯例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林军、周剑萍、靳其润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国府嘉盈”) 成立日期:2006年3月1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4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68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7,42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2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68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224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2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次、行政处罚人员0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次和纪律处分1次。8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次、行政处罚人员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红燕,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对上市公司审计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历,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宜洛,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武宜洛因在其他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于2025年1月3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情形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含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准油运输、准油建设、准油智慧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审计费用18万元(以上均不含差旅费及办公费),均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及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从事证券业务和审计服务的资质、资历和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国府嘉盈已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首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继续聘请国府嘉盈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国府嘉盈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除了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外,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51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内容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6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2026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4)《关于续聘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以上审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3.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刘红现先生、黑永刚先生,将在本次股东会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股东会召开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2.登记时间:股东会召开前。 3.登记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4.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吕占民、战冬 电话:0990-6601226、0990-6601229 传真:0990-6601228 电子邮箱:zhandong002207@foxmail.com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5-7室 邮编:83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7,投票简称:准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未做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会议闭会止。 表决内容: ■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通过网络互动方式举行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NX03edno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 公司董事、总经理简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吕占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敏女士,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刘红现先生、黑永刚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在遵守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诚邀广大投资者朋友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8日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准油股份”变更为“*ST准油”;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准油股份”变更为“*ST准油”; 3.股票代码仍为“002207”;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9日;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分别为-40,927,584.70元、-40,298,740.14元、-41,440,530.29元,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295,103,227.16元,低于3亿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公司将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改善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沟通、交流,巩固维护传统市场;积极拓展新客户及非常规油气、新能源等领域市场,及时识别、严控高风险业务,将有限资源聚焦于风险可控、资金保障充分的优质项目。争取控股股东及相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努力实现非油田市场收入的有质量增长。 2、加大亏损项目、亏损业务的治理力度。在没有落实有把握盈利项目的情况下、暂停亏损的钻井项目、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保留资质和市场维护需要项目的必要份额。分类施策,部分项目调整运营方式,通过劳务分包、合作运营等方式降低成本。 3、进行内部资源优化整合。将同属井下作业的大小修、连续油管等业务进行专业化重组、合并为新的井下技术事业部。通过与甲方协调沟通,目前已将6支大修队集中到英买区域,精简机构、实施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维修资源、车辆资源集中管控,生活后勤整合撤并,降低间接成本费用。 4、引进关键岗位人才,加强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工程质量管控,实现管理提质增效,尽最大努力避免或者降低复杂工况造成的额外处理成本。 5、加强能耗管理,具备条件的实施以电代油,高油耗设备加装实时监控装置。 公司董事会将高效务实地落实相关工作,努力改善公司业绩、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由于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5-7室 联系电话:0990-6601229、6601226 传 真:0990-6601228 电子信箱:lvzhanmin@foxmail.com、zhandong002207@foxmail.com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