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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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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总体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提出了公司2026年度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迎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1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只领取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务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其他职务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目前的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其岗位职能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实际。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委员薪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1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傅泽宇、倪慧芳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2026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市场变化、人员操作等风险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投入,但不排除公司投资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投资产品类型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固定收益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授权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市场变化、人员操作等风险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投入,但不排除公司投资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确保不发生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编制合理的投资方案,经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审核通过后方可具体实施,将选择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并会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定期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流动性资金满足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目的是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资金周转与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至5月20日(星期三)15: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21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傅双利先生
  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
  财务总监:周永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姚勇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至5月20日15: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电子邮箱:YF_yinra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的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7.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授权期限内,择机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该发行事项是否能最终实施以及是否能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834.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4.2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34.28万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78,192.5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1,024,010.59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44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12,082,225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427,917,77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75,066.5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9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红瑾,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武宁,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高虹,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七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二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见下表:
  ■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5.56%。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持续要求,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制造主业,围绕“提质、增效、重回报”三大核心任务,结合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
  一、坚定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专注为客户提供涵盖专业、集成与定制化于一体的印染整体解决方案。2026年度,公司计划通过处置上市前的部分老旧传统资产,加速资金回收,以提高公司整体的资产运营质量和资产盈利能力,并将资源重点倾斜至第二事业部的智能化绿色工厂与第三事业部的智慧工厂建设,集中优势资源快速提高新工厂产能利用率,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推进老旧生产线及污水处理系统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并借助对绍兴布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29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异地新建项目(二期)的优势并购整合,在高效激活存量产能指标的基础上,增强“多品类、快速响应”的柔性生产链条优势,全面提升产品工艺水平与附加值。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公司在2026年度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染整智能识别与分析系统项目,加快从传统印染加工企业向柔性、智能、创新的现代印染服务商转型,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加速进入以市场响应为核心、以柔性高效为特征、以技术改造与数字赋能为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强化模型持续学习新样本的能力,提升其识别精度与泛化能力,逐步推动研发创新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智能驱动”深度融合转型。
  三、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范的治理理念,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构建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的治理结构。2026年,公司持续严格按照上交所信息披露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增强公司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将健全内控与风控体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对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和管控,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规,守住不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底线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公司聚焦“关键少数”的履职担当,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治理机制。2026年,公司将加强对于“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能力考核与监督,严格执行履职评价和问责制度,引导其严守合规底线,确保经营行为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优化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刚性应用,建立以业绩为导向、与价值贡献相匹配的激励分配机制,并推进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期激励安排,将员工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紧密结合。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权益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稳健经营和持续回报回馈股东信任。
  在现金分红方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131,050元,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59.14%。
  公司拟于2026年6月底前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44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量12,082,225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427,917,77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75,066.50元(含税)。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公司将以《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一2027年)》明确分红原则、条件和比例,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实施现金分红,使投资者能够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致力于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增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2025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三场业绩说明会,均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形式举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悉数出席,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经营业绩、项目建设进展及行业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与解答。
  2026年,公司将丰富沟通渠道和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等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开展交流,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主动向资本市场传递内在价值与发展潜力,及时回应市场关切,让投资者全方位、直观地把握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此外,通过在召开股东会、进行重大决策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捷的参与渠道和充分的表达机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保障其知情权和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七、践行ESG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2026年,公司将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改造老旧产线及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优化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巩固国家级绿色工厂建设成果。此外,公司保障员工权益与职业发展,持续健全薪酬福利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尊重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致力于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对象: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总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综合融资授信总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份办公大楼 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2025年年度股东会届时还将听取《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越波、傅双利、马颖波、浙江绍兴迎丰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1:30,13:00-16: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6年5月18日16:3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出示或提交给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
  电话:0575-89966200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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