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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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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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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分红范畴,不适用、不触及低于上述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该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2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程远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可合理预计的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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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表计提金额以正数列示,冲回或结转金额以负数列示;②以上数据已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③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对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类别或合并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保存货资产价值得到真实反映,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7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757.91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87.53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次冲回应收账款坏账1,448.4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107.71万元。
  (三)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公司确认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次冲回预计负债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51.11万元,其中,冲回的预计负债中部分转入实际债务,并计入支出,公司履行偿债责任。本次冲回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1,192.4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855.4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2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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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上表中,2025年10月23日,胡容茂辞去总经理职务,杨斌、王国平辞去副总经理职务;2025年10月28日,赵富明被聘任为总经理,包琼早、吴蓉被聘任为副总经理;2026年1月20日,陈继珍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2026年4月9日,吴钟录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薪酬水平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按年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本方案生效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2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程远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44%,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等资金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5,800万元(或等值外币),该预计额度包括公司、子公司及相互之间正在执行的担保、预计新增的担保和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专项贷款、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设备供应商分期付款购置设备或其他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机构最终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授权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自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可循环使用。在该期限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可对公司、子公司及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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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表中,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红太阳股份”;公司全资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国星”、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生化”、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华歌”、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中邦”、南京红太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国贸”、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华洲”、南京农村云商有限公司简称“农村云商”;公司控股公司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科信”、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生化”、江苏华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洲”、南京红太阳农资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资连锁”。
  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数据为被担保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最近一期净资产”数据为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③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1年6月1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900928L
  3、法定代表人:杨一
  4、注册资本:130,315.85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8号
  6、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农药产品包装物的生产、销售(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核定的定点生产范围经营);三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化肥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4.2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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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红太阳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17964491522
  3、法定代表人:谷顺明
  4、注册资本:32,900万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红太阳生命科学工业园
  6、经营范围:“三药”中间体吡啶碱研发、生产、销售,甲醛、乙醛、百草枯、毒死蜱、草甘膦、吡唑醚菌酯、次氯酸钠、84消毒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劳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安徽国星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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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安徽国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37453514038
  3、法定代表人:赵国保
  4、注册资本:68,000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芳烃南路168号
  6、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许可证经营)。化工机械、包装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南京生化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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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南京生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2月2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671034957K
  3、法定代表人:杨志荣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办事处九龙五组(盐化园内)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氯化氢(中间产物)、三氯乙酰氯(中间产物)、盐酸(30%)、一氯化硫、邻二氯苯[含量≥98%(回收套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农药、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工机械、包装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华歌78.8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持有重庆华歌21.20%股权,合计持有重庆华歌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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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重庆华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5月2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068256811F
  3、法定代表人:杨志荣
  4、注册资本:11,800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气化工园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重庆中邦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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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重庆中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南京红太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7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38885343L
  3、法定代表人:王国平
  4、注册资本:3,060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75号
  6、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的进口、加工和销售;食品、农产品的进口、经销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国贸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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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南京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2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69044381X6
  3、法定代表人:袁晓路
  4、注册资本:23,800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9号
  6、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加工(按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咨询、转让;三药中间体开发、制造及销售;花卉苗木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南京生化持有华洲药业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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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南京华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4月2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10982075351
  3、法定代表人:许芳芳
  4、注册资本:36,800万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投资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南京华洲持有安徽生化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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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安徽生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8月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65768599B
  3、法定代表人:王新兵
  4、注册资本:1,100.80万元
  5、注册地址:山东临邑恒源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山东科信82.19%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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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山东科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南京红太阳农资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3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33179765P
  3、法定代表人:赵三秋
  4、注册资本: 8,000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10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技术推广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农资连锁98.75%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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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农资连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南京红太阳农村云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3月2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71289957E
  3、法定代表人:吕淑东
  4、注册资本:16,800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8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农资连锁持有农村云商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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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查询,目前农村云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江苏华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6年4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KCH0445X
  3、法定代表人:王国平
  4、注册资本: 1,000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3号A1栋1902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江苏华洲7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江苏华洲注册成立于2026年4月16日,尚无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9、经查询,目前江苏华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制订的担保预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应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等资金需求而确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完全掌握其人事、财务、资产和业务,且其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对控股公司山东科信、安徽生化、江苏华洲、农资连锁的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公司审议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度将为23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4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将为23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44%;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履行担保余额为55,270.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5,270.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11,663.97万元、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1,409.13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2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程远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777,888.9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56,146,752.5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156,146,752.57元,实收股本为1,303,158,54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主业经营同比大幅减亏,但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大额亏损情况,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累计金额较大,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营业务创新发展,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长期发展能力。
  2、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在不断深耕当前主业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拓展第二增长曲线,长远布局未来发展。
  3、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深入推动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持续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依托国资引领新优势,优化资产结构和经营能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主动与政府、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快征信修复,构建长效发展机制。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2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3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恒”)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鉴于其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天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5年10月11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历史沿革:中天恒是1995年经财政部财会协字〔1995〕37号文批准成立的审计署首家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脱钩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隶属于审计署),于2020年再次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于2021年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天恒现拥有从业人员2000余人,拥有会计、税务、金融、法律、商业顾问、管理咨询及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团队,以及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一体化经营团队,在工业、建筑业、信息技术、房地产业、传播与文化业等不同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12号D座0449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6)首席合伙人:赵志新
  截至2026年1月合伙人数量: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9人。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2,893.77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32,728.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5万元。
  2025年正在执行中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共计6家,证券业务收入989.00万元。
  (7)服务及业务范围
  中天恒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国家部委机关、中央企业以及地方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天恒总部设在北京,业务覆盖全国各地,并向境外拓展。服务对象涵盖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业、农林牧渔业等十大行业,以及科研、教育、医疗等领域。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商务服务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保险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天恒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5年9月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恒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0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志新,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03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5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战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4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4年,参与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于维严,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6年,参与或复核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中天恒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22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天恒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天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3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169,9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303,158,541股的0.013%。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03,158,541股变更为 1,302,938,641股。
  3、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9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等相关公告。
  2、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部分员工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后续流程和激励对象认购数量等问题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就相关问题向员工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名单中激励对象资格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监事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9月16日,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曲高新复〔2025〕6号),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共有38名激励对象(除上述2名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外)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与前述人员沟通确认,其中7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后,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其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拟取消前述7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6、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247人”调整为“214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735.47万股”调整为“513.12万股”;同意部分激励对象的职务调整,并确定以2025年11月1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5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7、2025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21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1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0元/股。
  8、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0元/股。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2026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9、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0元/股。2026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正在推进中,尚未办理完成。
  10、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5名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因发生职务变更的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9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0元/股。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容茂回避表决。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汪莉莉、李定国、陈坦、汪剑飞、史嘉丰)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胡容茂)因发生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900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69,900股,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5,131,200股的3.3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0.01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减少至4,911,3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因此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无需调整,为4.30元/股。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的资金总额预计为730,570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①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②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03,158,541股变更为1,302,938,641股,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因发生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无误,且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9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4.30元/股,并同意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戴翔)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0元/股。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正在推进中,尚未办理完成。因此,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仍按1,303,158,541股。)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3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太阳”)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6.00、11.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除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本次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6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登记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红太阳证券部)
  (2)联 系 人:江宗泽先生、王露女士、唐志军先生
  (3)联系电话:025-57883588
  (4)电子邮箱:redsunir@163.com
  (5)邮政编码:2113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5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适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受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投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3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等事项有异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共计23项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程远先生对《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投了弃权票,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投了反对票。程远先生就其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理由出具了书面说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程远董事在红太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过程中对弃权、反对议案的说明》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4日,程远董事出席红太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着审慎履职、合规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就相关议案表决及理由说明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人投弃权票。
  理由:本人会前收到年度报告相关审议材料时间不足24小时,配套明细数据、支撑文件及相关佐证资料尚不完整,审议时间有限,无法对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与审慎判断。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人投弃权票。
  理由:本次议案配套财务明细、测算依据及佐证资料未完整提供,且审议时间不足,无法对财务决算数据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与独立判断。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投弃权票。
  理由:就现存材料反映,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盈利能力较弱,分配方案合理性需进一步论证;且前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因未能充分审议,均已弃权,因此,本议案投弃权票。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投弃权票。
  理由:公司内控评价依据披露不充分,结合公司经营现状,暂无法全面核实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本人投弃权票。
  理由:本次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计提的测算过程、判定标准、依据材料等关键信息不完善,无法充分核实相关计提金额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投反对票。
  理由:担保规模接近公司净资产承受上限,部分被担保方经营与偿债能力偏弱、可持续经营存疑;配套资料与风险防控论证不充分,整体风险不可控。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人投反对票。
  理由:议案对亏损成因的披露不够充分,配套的应对措施缺乏可量化的实施细则与考核安排,暂不具备充分的审议依据,且前述财务类议案审议受限。
  8、《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投弃权票。
  理由:本人对《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涉及财务内容的前述议案未能完成充分审议,因此对2026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基础与前提无法全面核实。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人投反对票。
  理由:本次修订涉及治理结构、职权划分等重大事项,对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影响深远,条款合规性、风险可控性论证不充分。
  1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投弃权票。
  理由:据已有材料反映,公司当前经营承压、现金流紧张,制度修订与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性、管控有效性论证不足,审议条件不成熟。”
  二、董事会说明
  1、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工作进展和安排,在董事会召开前向包括程远先生在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发送了会议相关材料,并对程远先生审阅材料后提出的问题在会前及时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必要解答。公司将继续保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条件,并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经营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风险控制,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除程远先生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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