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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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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002,161.90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45,315.72元,计提减值损失合计32,456,846.18元。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因公司整体应收账款余额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率下降,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45,315.72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002,161.9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2,456,846.18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32,456,846.18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4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05-22 至2026-05-22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2、3、4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同时议案2需进行分段表决。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01的回避关联股东为:大明科技有限公司、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乐清市恒鑫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3.02的回避股东为:张晓明、重庆淳知源实业有限公司;议案4的回避股东为:各子议案对应的相关董事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远 电话:0577-57570188 电子邮箱:daming@daming.com 传真:0577-62316788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6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1:《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公司2026年度拟向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0.00万元。对于审议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不含税,预计期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公司2026年度拟向其他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980.00万元。对于审议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不含税,预计期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张晓明、张霓回避表决,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依据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经营计划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注: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乐清市潮伟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CQBQ5XB (2)成立日期:2018-07-04 (3)注册资本:1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郑云飞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信岙工业区昌盛路9号(信岙村)(乐清市兴丰电子厂内) (7)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开关、连接器、汽车配件、接插件、仪表仪器(不含计量器具)、塑料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铜件、铁件、铝件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852.69万元,负债总额为893.22万元,净资产为959.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21%;营业收入为1,767.30万元,净利润为113.8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903.20万元,负债总额为927.74万元,净资产为975.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75%;营业收入为356.54万元,净利润为16.18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微之姐妹吴佩芝的配偶金钱存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乐清市吉仁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96HQ03X (2)成立日期:2017-06-13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吴建丰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A区10#地块 (7)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及组件、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电器配件、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气动元件、接插件、开关、插座、线束、电线电缆、塑料件、螺丝、五金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745.87万元,负债总额为494.97万元,净资产为250.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36%;营业收入为772.41万元,净利润为37.9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791.13万元,负债总额为535.48万元,净资产为25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69%;营业收入为133.78万元,净利润为4.75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吴财乃之姐妹吴育平的配偶吴建平持有该企业26%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四川润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75L041P (2)成立日期:2017-12-25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高明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6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4,365.97万元,负债总额为1,362.89万元,净资产为3,003.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22%;营业收入为6,252.74万元,净利润为617.3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659.58万元,负债总额为577.11万元,净资产为3,082.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77%;营业收入为1,073.99万元,净利润为86.2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持有该企业97%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重庆洪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0419564Y (2)成立日期:2014-11-19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孙亮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一碗水前街16号人和春天2幢1单元1-6-1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汽车配件、电器设备、自动化设备;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子电器元件、摩托车配件、环保设备;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394.98万元,负债总额为1,276.29万元,净资产为118.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49%;营业收入为1,356.24万元,净利润为9.5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156.43万元,负债总额为1,117.64万元,净资产为38.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64%;营业收入为186.08万元,净利润为-79.4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武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80%的股权;张洪武之配偶周琼持有该企业20%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重庆百发浩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9121668P (2)成立日期:2014-01-09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小洪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翠渝路2号汽二区C栋二层西头部分厂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销售、生产、加工: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线电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719.58万元,负债总额为1671.77万元,净资产为47.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22%;营业收入为2,035.26万元,净利润为18.0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345.77万元,负债总额为1,299.35万元,净资产为4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55%;营业收入为366.64万元,净利润为-1.3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小洪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四川润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3MN791L (2)成立日期:2017-01-24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何邦奎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邻水县高滩镇川渝合作示范园6号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制造:塑胶制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塑胶制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普通机械设备、汽车、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仪表仪器、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3,868.59万元,负债总额为2,155.67万元,净资产为1,712.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2%;营业收入为6,012.75万元,净利润为178.4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569.02万元,负债总额为1,836.57万元,净资产为1,732.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46%;营业收入为1,196.08万元,净利润为20.8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的配偶杨四兰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重庆驰野电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62675469D (2)成立日期:2004-06-17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游小宾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3幢5-2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机械加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橡塑制品;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962.94万元,负债总额为281.08万元,净资产为681.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19%;营业收入为869.93万元,净利润为192.3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915.73万元,负债总额为219.35万元,净资产为696.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95%;营业收入为122.05万元,净利润为14.5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67%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八)重庆如露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XELTP96 (2)成立日期:2017-10-20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汇金路6号 (7)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636.54万元,负债总额为594.10万元,净资产为42.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33%;营业收入为496.67万元,净利润为-11.88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637.08万元,负债总额为594.75万元,净资产为42.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34%;营业收入为5.00万元,净利润为-0.1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姐妹张凤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九)温州健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CWRJH64Q (2)成立日期:2023-09-11 (3)注册资本:3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吴呈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创新路2号一号楼五六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375.29万元,负债总额为42.27万元,净资产为333.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26%;营业收入为227.59万元,净利润为-118.6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80.37万元,负债总额为41.34万元,净资产为339.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87%;营业收入为42.06万元,净利润为-36.0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微之兄弟吴呈贤持有该企业53%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重庆明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CE1NM50B (2)成立日期:2023-04-06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一路6号F号倒班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212.31万元,负债总额为199.02万元,净资产为1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74%;营业收入为507.83万元,净利润为3.2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222.08万元,负债总额为209.57万元,净资产为12.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37%;营业收入为251.69万元,净利润为-0.7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姐妹张凤持有该企业95%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降低采购及销售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大明电子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线上通讯及邮寄方式书面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周明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7.01《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7.02《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晓明、张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制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01《关于董事长周明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2《关于副董事长张晓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晓明、张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3《关于董事吴贤微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4《关于董事周远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5《关于董事周招会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6《关于董事张霓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晓明、张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7《关于职工董事张小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小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8《关于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苒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09《关于独立董事张洁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10《关于独立董事邹蓉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8.11《关于独立董事张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制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01《关于总经理周招会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9.02《关于副总经理吴贤微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9.03《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远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9.04《关于副总经理吴财乃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9.05《关于副总经理项金祥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9.06《关于财务总监金道燕女士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股东会将听取本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相关事项和议案需要股东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于2026年5月22日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新疆火炬、合肥城建、六国化工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申通快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均志,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阳光电源、奇精机械、雪祺电气、恒兴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均志、项目质量复核人宛云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拟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议案已列示的情形外,最近三年无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重庆)”)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保函、票据池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大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明”)2026年度拟为大明电子(重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其中单笔担保额不超过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本次公司及大明电子(重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大明电子(重庆)提供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议案的担保总额尚未到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大明电子(重庆)目前业务情况初步预计的合并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包含新设子公司)。上述调剂仅在被担保对象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互相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公司及重庆大明2026年度为大明电子(重庆)预计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截至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大明电子(重庆)的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效率及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大明电子(重庆)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大明电子(重庆)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大明电子(重庆)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重庆大明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800.00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91%;公司及重庆大明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377.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7%。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及重庆大明对大明电子(重庆)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该议案涉及的担保总额尚未到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2,012,55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48,691,192.25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53,321,357.75元,已于2025年10月30日全部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9,499,379.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821,978.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与上表各分项合计数差异111.32万元,系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2、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5,502.72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余额除前述专户余额以外,还包括上表中现金管理金额6,350.00万元,合计11,852.7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2025年10月和保荐人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虹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5年12月与保荐人、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①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虹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57790496947900010)的2,350.00万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 ②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账号:12391246967900030、12391246967900043、12391246967900057、12391246967900060)的4,0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 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应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657.7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9,632.1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2280号)。保荐人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5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虹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开设了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实际使用人民币2,350万元用于购买大额存单,期限6个月。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实际购买单位定期存款4,000万元,期限182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716号),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公司超募资金尚未明确投资项目,闲置超募资金于2025年12月8日用于现金管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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