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60 公司简称:百傲化学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工业杀菌剂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原药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此基础上生产、销售工业杀菌剂复配产品。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原药剂,分为CIT/MIT、MIT、OIT、DCOIT、BIT等几大系列产品。异噻唑啉酮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毒、非氧化性、环境友好型杀菌剂,主要用以杀灭或抑制微生物生长,广泛运用于油田注水、工业循环水、造纸、日化、涂料、农药、切削油、皮革、油墨、染料、制革、木材制品等领域的杀菌、防腐、防霉。 ● CIT/MIT系列产品,以CIT/MIT-14为基础,复配产品包括CIT/MIT-14+、CIT/MIT-14M、CIT/MIT-1.5、CIT/MIT-1.5M、CIT/MIT-2.0等。主要在工业循环水、油田注水、造纸防霉中大量使用,也用于农药、切削油、皮革、油墨、染料、制革等行业。 ● MIT系列产品,以MIT-50为基础,复配产品包括:MIT-20、MIT-10等,主要应用于日化(个人护理用品及化妆品防腐)、涂料罐内防腐、造纸等行业。 ● OIT系列产品,溶于有机溶剂,适用于乳液中的防腐、防霉。以OIT-98为基础,复配产品包括:OIT-10、OIT-45、OIT-D等,可作为添加剂用于处理高档皮革,防止皮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霉变。亦可广泛适用于内外墙乳胶漆的防菌、防藻,适用于环保型乳胶漆的生产。 ● DCOIT系列产品为防藻杀菌剂,以DCOIT-98为基础,主要复配产品包括:DCOIT-10、DCOIT-20、DCOIT-30等,主要用于帆船、集装箱、游艇及水下设施用的防污涂料中,可防止藻类、贝壳等水生生物附着。为环保型产品,在环境中易降解,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是三丁基锡等涂料添加剂的换代产品。 ● BIT系列产品,以BIT-85为基础,复配产品有BIT-10、BIT-20、BIT-80等,主要在高分子聚合物乳液、合成纤维油剂、水性建筑涂料、在铜版纸涂料中使用。 3)经营模式 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作为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原药剂生产企业,下游主要客户为从事工业杀菌解决方案并复配的技术服务商以及工业杀菌剂贸易商等,再由技术服务商向终端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鉴于公司不提供终端产品和行业销售习惯,一直以直销作为主要销售方式。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按销售计划组织生产和安排原材料采购,得益于CIT/MIT与MIT系列产品、OIT与DCOIT系列产品间可切换产能,公司可根据销售计划中工业杀菌剂各系列产品的需求变动及时调整生产,在各系列产品间合理分配产能,灵活应对市场突发状况,保证稳定及时的产品供应。 (2)半导体业务 1)业务概述 芯慧联致力于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报告期内,芯慧联已形成涵盖黄光制程设备、湿法清洗设备、半导体产线用自动化设备、电化学沉积设备、面板显示干法刻蚀设备、半导体设备综合化服务六大业务板块,主要服务于集成电路、功率半导体、化合物半导体、新型面板显示、功率器件、微机电系统(MEMS)等细分领域。公司注重技术创新,旨在为客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性的半导体设备及工艺解决方案。 2)主要业务及应用领域 ● 半导体设备制造:包括黄光制程设备自主研发、再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湿法清洗设备和电化学沉积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晶圆加工的关键工艺步骤。 ● 泛半导体设备制造:包括大世代干法刻蚀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高世代LCD、AMOLED、柔性OLED及Mini/Micro-LED显示面板制造,覆盖LTPS、Oxide、LTPO等先进背板工艺,服务超大尺寸、8K超高清、车载、折叠屏等高端显示产品,是新型显示产业实现高精度电路加工与高性能面板量产的核心关键装备。 ● 半导体产线用自动化设备:包括设备前端模块(EFEM)、晶圆封装机、分选机、面板级PLP EFEM等自动化设备的自研销售,主要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有机光伏等设备产线的自动上下料,提高生产效率。 ● 关键零部件及耗材:包括机械手等半导体设备核心零部件及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满足设备运行及维护需求。 ● 半导体设备综合化服务:涵盖设备维护、工艺优化及定制化开发,包括前端及后端产线服务,满足客户特定需求。 3)经营模式 芯慧联的经营模式结合了技术研发驱动、产业链协同和国产化替代的核心策略,采取“直销与定制化服务结合”的销售模式,为下游晶圆厂、封测厂、PCB厂商等客户提供标准化产品及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通过技术支持与售后维护增强客户黏性,形成“设备+服务”的一体化模式。采购方面,主要根据业务需求、库存水平及市场变化制定采购计划,同时根据原材料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适时进行备货;研发方面,基于完善的研发内控体系,以自主核心技术为基础,持续投入高端半导体设备的国产化研发并稳步推进商业化;同时加强与材料供应商、科研机构等合作,推动设备与工艺协同创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2024年度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判断及核算细节不够严谨,对部分业务收入的确认期间进行了重新梳理与调整,公司对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因此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394.78万元、同比增加35.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77.47万元,同比减少46.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086.25万元,同比减少35.9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6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中长期回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坚持积极、科学开展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原则上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比例 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当年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会批准。 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固定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固定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三)股票股利分红条件 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并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收益。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5.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接听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除现场会议外,为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及决策机制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生效,修订及调整时亦同。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6年4月27日,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穆晓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合并范围、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致同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40万元。公司2026年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超过20%,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合并范围内主体数量增加,公司业务结构及会计处理日趋复杂,导致审计成本增加。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研究,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2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直租、售后回租、保理等),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结果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授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3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百路18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东街12号一方金融广场A座11层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411-82285231 传真:0411-85316016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0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前期业绩承诺事项实现情况变更的议案》。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慧联”)因对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判断及核算细节不够严谨,对2024年度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导致公司2024年12月增资标的公司芯慧联的2024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公司拟根据《增资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约定,要求业绩承诺人进行业绩补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和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增资并控股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芯傲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傲华”)向芯慧联增资7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芯傲华直接持有芯慧联46.6667%股权,并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方式控制芯慧联7.9675%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控制芯慧联54.6342%股权的表决权。芯慧联于2024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24年12月起芯慧联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增资事项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芯傲华与芯慧联、芯慧联管理层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刘红军签署的《增资协议》,芯慧联管理层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刘红军对芯慧联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业绩作出承诺。 芯慧联管理层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刘红军承诺,芯慧联未来三个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2026年度,下称“考核期”)业绩目标为: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1.5亿元和2.5亿元,且合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在核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应当剔除芯慧联在考核期内因公司或芯慧联新增针对芯慧联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但《增资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股权激励事宜导致在考核期内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剔除。 考核期内,若在前三个会计年度的任一年度内,芯慧联未达到上述业绩承诺目标,则各方同意芯傲华就本次增资取得的芯慧联股权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芯慧联投前估值为: 调整后芯慧联投前估值=(考核期内截至当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考核期内截至当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