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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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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公司将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五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大的为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
  此外,公司资产核销情况如下:
  ■
  以上信用减值及资产核销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此外,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为相关欠款方已经吊销或注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导致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增加2,968,900.41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3,082,438.9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8日(周二)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五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安排
  (一)停牌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或者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8日(周二)开市起停牌。
  (二)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规定,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3条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的,自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条相关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
  (四)退市后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的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交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披露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2月24日、3月10日、3月14日、3月28日、4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告为公司股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于2026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听取事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026年5月11日15:00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需一并提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周一)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邮箱: ruanxuli@sz000004.cn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4”,投票简称为“国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结合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业务规划,公司对本年度与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5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琛森先生、吴涤非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曾发生其他交易,合同金额合计136万元,上述交易均发生在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于2025年12月完成对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的收购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泽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西成药、清凉饮料、保健食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易制毒化学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有充分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风险。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工业开发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泽洪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片剂、小容量注射剂、硬胶囊剂、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中药材的收购及初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有充分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风险。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对2026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情况的预计。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国华创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在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园区建设光伏电站,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免租金提供建设场地,深圳市国华创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折扣电价0.6元/kW供电,每月结算一次,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控股子公司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药品授权,并根据药品销售情况获取收益,目前尚未签署2026年度正式交易协议,实际开展业务时将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市国华创讯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含屋顶租赁及购电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国华创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三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1)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场地用于建设光伏电站,甲方负责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和管理。
  (2)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电模式,即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给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的实际用电方(以下统一称为“用电方”)生产使用,用电方按照相应购电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电费;电站所发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由甲方自行与电力公司结算;用电方用电不足部分由用电方自行从电力公司购入,所用电量由用电方与电力公司自行结算,或由用电方、乙方自行解决。
  (3)项目场地的租金费用按每平方米¥ 0.0元/年的标准进行计算,故租赁标的物的月租金为¥ 0.00 元。租金标准于整个运营期内不产生变化,双方协商一致除外。
  (4)甲方于每月的5日前按乙方实际消纳光伏电数量,按用电方2023年度实际支付用电均价:1.05元/kW为基数,以:六折收取,即:0.6元/kW,甲方收取电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电费费用发票。
  (5)若乙方逾期支付电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五滞纳金。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公司及关联方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以上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日常经营需要,且严格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含屋顶租赁及购电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307,464,998.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3,045,474.1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32,380,28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度加大了业务拓展力度,医药研发业务及应急安全业务均为公司带来收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往年度商誉减值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因素导致的累计亏损金额较大,2025年度实现的利润未能覆盖以往年度亏损。
  三、应对措施
  1、加大研发力度,强化核心业务优势。公司将持续优化移动应用安全产品与服务,加快产品迭代升级,巩固传统业务优势,筑牢企业发展根基;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技术,保持必要研发投入,针对移动场景下 AI 应用的新型风险,积极布局安全评估体系与纵深防御方案,为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提供大模型安全解决方案;持续做好监管技术支撑,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建设,保持技术、资质与服务能力行业领先。此外,公司将继续拓展医药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化学药品研发,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整合内外部资源,积极探索医药领域的拓展机会。
  2、持续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重点展开针对过往不产生效益的业务和主体的清理工作,处置低效资产,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管理效能和整体资产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强化客户信用评估与事前风险研判,严控资金投入数量和时间,加快现金回流,降低财务风险,努力提高经营稳健性。
  3、提升公司管理和治理能力。加强预算管理,持续跟踪公司各业务环节的成本费用,对公司各项成本进行详细分析和控制,推进成本费用的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合理优化成本支出,提高管理科学性和运营效率,努力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加强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提高经营稳健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7,230.3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91,240.3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1,341,729.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307,464,998.7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045,474.1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孰低者为负,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且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
  注:上表中回购注销金额指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不包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而实施的回购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由于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目前尚未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将继续深耕移动信息安全市场,积极开拓医药业务,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应收账款催收和资产优化,努力改善经营业绩,争取早日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编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孙俊英、苏晓鹏、肖永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分类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以及独立董事获得的津贴情况如下:
  ■
  注:上表的统计包含了董事任期和高管任期内的全部薪酬。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往年股东会决议确定为每人每年度8万元;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履行的工作职责确定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因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董事本人承担。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内兼任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薪酬情况已在子议案1中体现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子议案不再重复审议,未兼任过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任期内薪酬情况如下:
  ■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岗位,按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2位独立董事孙俊英女士、苏晓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关联董事李琛森、吴涤非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同意将该报告编入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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