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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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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白酒的生产与销售,白酒生产采用固态发酵方式,白酒销售主要采用线下经销和线上直销两种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公司是全国大型白酒生产企业,是行业内拥有洋河、双沟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六枚中国驰名商标,两个国家4A级景区,两处国家工业遗产和一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苏酒、珍宝坊、洋河大曲、双沟大曲等系列白酒,在全国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要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财务状况,制定并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蓄力稳健发展
  2025年以来,白酒行业进入“政策调整、消费转型、存量博弈”三期叠加的深度调整阶段,集中和分化趋势加速,渠道博弈更趋激烈,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面对行业“缩量竞争”和自身“转型挑战”,公司立足长远发展和理性发展,主动调整经营思路和节奏,以“解决问题、出清风险”为主要任务,以稳价盘、促动销、提势能为主导,对梦之蓝M6+、海之蓝等产品控量稳价,焕新推出第七代海之蓝,上线洋河高线光瓶酒,持续开展多样化消费者运营活动,多措并举聚焦营销夯实基础,立体化传播品牌价值,进一步完善全产业链品控体系,锻造把风险挑战转化为发展动力的坚韧定力和执行韧性,持续积蓄企业稳健发展的动能。
  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强化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积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转型,依据新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相应职权;系统完善规范治理制度,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切实保障规范治理体系高效运行。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10次和监事会3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次,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章程修订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决策。根据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自我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综合行业发展周期、企业经营状况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积极进行股东回报,在2025年内分别完成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两次合计现金分红70亿元,持续回馈广大投资者。自2009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截至目前已完成17次现金分红、共计563.44亿元(含税)(不含未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占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78%,持续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14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38%。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提升披露质量,强化价值传递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2025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93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信息。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深化ESG管理体系建设,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连续15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MSCI ESG评级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考核中,公司连续十三年获得最高评级A级评定,荣获第九届中国卓越IR“最佳信披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方式提高投资者沟通效率,通过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线上会议、投资者专线、深交所互动易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状况,主动倾听市场声音、传递公司价值。同时,积极组织投资者走进厂区参观,实地感受酒文化,深入了解酿酒工艺,实现与投资者积极有效的双向互动。公司将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互动沟通。
  公司将持续聚焦白酒主业,坚持“正心正念,践行长期主义;稳扎稳打,夯实市场基础”工作思路,深化市场、品质、品牌、产品和管理升级改革,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深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强化股东回报,竭力维护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投资概述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投资”)拟与宿迁知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集团”)、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宿迁辉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天智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基金首次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后续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合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其中洋河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10%的比例认缴基金份额,以自有资金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该基金尚未成立。
  2、关联关系说明
  洋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3、审批程序
  上述投资事项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宿迁知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KBRE8Q22
  成立日期:2026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通元大厦A座(B7栋)301-12室
  法定代表人:李瑞玉
  股东情况:北京天强坤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二)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4650073
  成立日期:2015-03-30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36层0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杰
  股东情况:京东东辉朝旭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11099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
  1、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142334989Y
  成立日期:1997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国丰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杨卫国
  股东情况: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镍、钼铁、精炼镍铁、镍铬生铁、镍铬矿石、炉料、钢材、机械零部件铸件、光稳定剂944、光稳定剂622、抗氧剂3114、有机肥、复合肥、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粘胶短纤维、棉浆粨、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锂电池、五金交电销售;原粮销售;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旅游文化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历史沿革:1949年:前身“国营洋河酒厂”,1997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整体改制为“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至今: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25亿元。
  财务情况:2024年、2025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294.20亿元、185.89亿元,净利润69.37亿元、41.58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为530.51亿元。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2、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685325835Q
  成立日期:2009-02-20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金莎大厦15F
  法定代表人:张翔宇
  股东情况:江苏运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从事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租赁、转让、投资;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发、咨询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股权投资;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3、宿迁辉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4MA1NU5W787
  成立日期:2017-04-21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16-429室
  法定代表人:檀赛利
  股东情况: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广告代理、发布、版权代理,软件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4、宿迁天智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K9PQ3Y6U
  成立日期:2026-04-09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通元大厦A座(B7栋)301-10室
  法定代表人:李瑞玉
  股东情况:宿迁天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投资基金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
  基金规模:首次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后续募集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但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可以增加或减少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宿迁知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首次募集各投资方出资情况:
  ■
  投资方向: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拟设立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目标基金以及投资于前沿科技、泛消费、医疗健康领域的项目。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投资组合公司的比例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30%,本合伙企业投资于目标基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出资进度:首次募集资金和后续募集资金均分三期完成实缴出资,各期的出资金额分别为认缴出资额的40%、30%、30%。
  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4年。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存续期可延长不超过2年。
  管理费:投资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扣除对目标基金的间接实缴出资的余额的1%计算;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所分摊的合伙企业所有未退出项目投资(不包含对目标基金的投资)对应的投资成本(包括部分退出项目投资中未退出部分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计算。
  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投资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扣除对目标基金的间接实缴出资的余额的1%计算;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所分摊的合伙企业所有未退出项目投资(不包含对目标基金的投资)对应的投资成本(包括部分退出项目投资中未退出部分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计算。
  收益分配:首先,返还出资: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额;然后,优先回报: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6%单利计算的门槛回报;再次,若有剩余,向GP追补分配,按照全体合伙人门槛回报金额/80%*20%;最后,20/80分成:如有剩余,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退出机制:存续期限内,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转让其在基金中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会计核算方式:基金独立核算。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应由三名委员构成,由普通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时,关键人士变更以及关键人士替代方案、关联交易、利益冲突事项以及非现金分配方案应当经全体委员同意,其他所有决策事项应至少一半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未向基金投委会委派委员,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各投资人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按照基金当前的规划,公司控股股东洋河集团直接投资新动能基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此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涉及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公司将根据基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本着公允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相同出资额所占比例相等,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共同投资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洋河集团发生关联交易5.25万元。
  六、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本基金由京东科技旗下的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京东集团的相关主体作为基石投资参与设立,依托京东集团的产业优势,本次投资有利于深化与京东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利于公司参与前沿科技优质标的成长机会,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回报率。本次投资不会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未设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息为准,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基金注册尚需经登记机关审批,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本基金未能成功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则会影响本基金存续的合规性及后续投资,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3、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及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前沿科技领域呈现出早期阶段的不确定性,估值溢价率高、技术迭代快等风险,可能导致影响基金投资整体收益水平。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日常运作管理,积极落实协议约定的合伙人权利,监督管理人履行基金管理职责。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就本次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投资规范、真实、客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总裁办公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金融机构发行的本金保障类产品。
  3、授权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
  4、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信用、管理、不可抗力等风险。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规范管理制度,对投资流程、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首先,建立了资金管理平台,做到所有资金均可实时查询;其次,主要选择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设置三级复核机制,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另外,建立了内部稽核制度,由稽核人员定期检查相关产品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产生影响。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2025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431名、从业人员总数1,39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4名。
  2025年度实现收入总额44,911.66万元(审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8,38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77.80万元。
  2025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2家,挂牌公司客户208家,主要行业分布在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278.93万元(审定数),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93.68万元(审定数)。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纪律处分1次、行政处罚2次;近三年2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3次,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召平,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从事过上市公司、IPO申报、政府投融资平台、央企及大型国企等审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雪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223.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76.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7.12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及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59,953,786.74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1,867,283,870.96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7,000,450,249.30元后,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026,787,408.40元。
  3、本着既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又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14,474,25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38%。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在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234,958,552.92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是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度一2027年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拟定,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财务状况、经营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基础上进行的股东回报,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994,294,236.35元、11,003,424,808.94元,其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16.33%、18.78%,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2,214,474,25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修订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在审议与自身相关的2026年度薪酬方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长顾宇先生、董事陈军先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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