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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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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7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1,689,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光学镜头等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公共安防监控设备、智能家居、车载镜头、汽车光学部件、机器视觉、新消费等高精密光学系统。其中安防领域为公司的主营领域,已形成超星光系列、一体机系列、4K系列、变焦系列、星光级定焦系列、通用定焦系列、大角度定焦系列、鱼眼系列、CS系列等众多系列产品;智能驾驶汽车光学业务稳健较快发展,形成前视、侧视、环视、电子后视、HUD和激光雷达光学件系列产品;新消费及多元化应用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运动相机、民用无人机、AI眼镜、微单相机、手机增距镜、视讯、机器视觉等。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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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光学镜头产品的销售,即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产品品质、优质的营销服务、良好的地理区位、差异化的产品定位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度理解等优势获取下游客户订单,通过原材料、自有的生产装置设备以及相关专利技术,生产制造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并履行销售订单约定的权利义务。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由生管部向采购部提交次月所需物料的采购申请,通过审批后,采购部根据需求进行承办,向供应商询价/议价,采购实施与跟踪,以及由仓库收货清点。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按单生产的模式,其主要操作模式为:订单确认后,生管部负责生产资源调配,安排生产计划,同时由采购部配合所需材料的采购,然后进行生产、出货。生管部于每月指定日期前布置次月生产计划,作为次月生产人员及生产机器分配的依据。公司的核心业务是镜头的研发、组装生产及销售。出于经济性和资源优化配置考虑,公司将部分附加值较低及自动化程度不高的生产环节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完成。
  4、销售模式
  公司境内外均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由公司市场运营中心具体负责公司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客户维护、资金回款等。市场运营中心通过参加展会、电话、拜访、接待来访、转介绍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在获取一定的潜在客户资源后,公司送样给客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通过后,客户下单。公司与客户直接沟通,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需求以及市场动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8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公开发行6,000,000.00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11,249,651.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750,348.07元。该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8月17日已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7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17602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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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3年8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孙公司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电”)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宇瞳光电、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销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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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同意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由“上饶市”变更为“上饶市”和“东莞市”两个实施地点,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3,540,370.5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的“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结余金额为1,587.25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金额为12,899.94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资金14,487.1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销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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