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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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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4.9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799.35万元,总负债81,970.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3,472.85万元),净资产-5,171.32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72.96万元,利润总额-870.77万元,净利润-870.77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4、被担保人:长沙盈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谢波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电车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盈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22.15万元,总负债为3,037.6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37.64万元),净资产1,584.5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085.58万元,利润总额-1,187.33万元,净利润-1,187.3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33.06万元,总负债5,864.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864.93万元),净资产1,168.13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91.52万元,利润总额-416.39万元,净利润-416.39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5、被担保人名称: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邹淑峰 经营范围: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02.09万元,总负债为7,001.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001.09万元),净资产1,501.0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421.94万元,利润总额-196.08万元,净利润-192.6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480.07万元,总负债8,156.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156.28万元),净资产1,323.79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84.72万元,利润总额-177.21万元,净利润-177.21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B 6、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2日 注册资本:31,18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吴成 经营范围:永磁电机、新能源电机及其配套设备、防爆电机、工业自动化电机、减速机、风冷设备、水处理环保设备、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设备、机械设备、电气化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70.0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70.28万元,总负债为11,445.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445.46万元),净资产11,524.8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441.12万元,利润总额-3,109.24万元,净利润-3,109.2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142.64万元,总负债10,682.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682.40万元),净资产11,460.24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58.64万元,利润总额-221.16万元,净利润-221.16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A 7、被担保人:纳都勒装备有限公司(Ladurner Equipment S.R.L.)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16日 注册资本:1.25万欧元 注册地址:拉维斯(特伦托省) 朱塞佩?迪?维托里奥大街 70/72 号 法定代表人:张保山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收集与运输、环境卫生相关车辆及设备的工程设计、制造、维护、改造、装配、组装、维修、置换及销售;从事工业车辆、民防专用车辆的车身改装与专用设备装配;销售电动汽车、内燃机驱动车辆及配套辅助设备;从事垃圾收集与运输业务;出租垃圾收集、运输及环境卫生相关车辆与设备。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纳都勒装备有限公司(Ladurner Equipment S.R.L.)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77.17万元,总负债为2,633.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489.32万元),净资产1,743.5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1.19万元,利润总额-382.99万元,净利润-395.4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97.19万元,总负债2,603.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27.14万元),净资产1,493.84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26万元,利润总额-378.74万元,净利润-378.50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8、被担保人:广东盈峰智能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之十五 法定代表人:黄辉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盈峰智能清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8,116.54万元,总负债为248,835.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9,141.06万元),净资产-718.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590.97万元,利润总额-422.23万元,净利润-376.7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8,891.58万元,总负债538,647.6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3,128.28万元),净资产243.98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166.20万元,利润总额1,283.38万元,净利润962.54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9、被担保人:深圳盈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6年4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2907A 法定代表人:金陶陶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盈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小股东,无需提供小股东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经营状况: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无 10、被担保人:湘潭盈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 注册资本:3,713.3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37号办公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熊亚峰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白蚁防治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66.00%的控股子公司湘潭盈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股东湘潭市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该股东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控股子公司的政府方出资代表股东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311.57万元,总负债为12,122.9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932.98万元),净资产6,188.5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628.60万元,利润总额-945.32万元,净利润-1,021.3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380.12万元,总负债12,992.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532.81万元),净资产6,387.32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06.82万元,利润总额227.12万元,净利润198.73万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BB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294,230.57万元(不含为客户提供的5.00亿元买方信贷担保额度,对资产池使用单位提供的11亿元担保额度及以往年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19,970.00万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2026年的计划融资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上述公司长效、有序地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均良好,公司为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次担保均以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均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94,230.57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10,000.00万元,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19,970.00万元,总计1,674,200.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7.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49,80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607.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协议、同比例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3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76,9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签署担保协议的授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1、具体授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卢志槔 经营范围: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9,842.40万元,总负债80,343.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2,645.61万元),净资产39,499.3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9,435.14万元,利润总额2,072.65万元,净利润1,841.1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4,176.77万元,总负债75,324.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277.84万元),净资产38,852.75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143.19万元,利润总额-646.57万元,净利润-646.57万元。(未经审计)。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69.17%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2、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31,18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吴成 经营范围:永磁电机、新能源电机及其配套设备、防爆电机、工业自动化电机、减速机、风冷设备、水处理环保设备、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设备、机械设备、电气化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70.28万元,总负债为11,445.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445.46万元),净资产11,524.8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441.12万元,利润总额-3,109.24万元,净利润-3,109.2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142.64万元,总负债10,682.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682.40万元),净资产11,460.24万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58.64万元,利润总额-221.16万元,净利润-221.16万元。(未经审计)。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为持股70.0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人已提供反担保协议;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合同 1、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26,000.00万元(大写:贰亿陆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 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11,000.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2,995.76万元(含本次计划置换已到期浦发银行原担保额度9,995.76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9,995.76万元。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相应额度反担保协议,其余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合同 为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担保主要内容: (1)债务人: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3)保证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担保额度:3,00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相应额度反担保协议,其余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32,722.50万元(含当年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6,950.00万元,以往年度授权且尚未履约完毕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255,772.50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买方信贷业务)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3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的71.75%。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49,80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4%;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金额为634,196.32万元(不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1%。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3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买方信贷模式购买产品或偿还未到期的买方信贷余额(买方信贷模式指客户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产品,卖方为买方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销售模式)。上年度实际向买方提供担保总额为9,201.59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公司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金融机构、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差额补足协议。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 3、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个存续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6年度经股东会授权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94,230.57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10,000.00万元,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219,970.00万元,总计1,674,200.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7.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49,80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607.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七、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3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继续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余额为252.66万元,上年度实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为0.00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继续授权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2、保理方式 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上述机构基于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向公司提供与应收账款期限匹配的金融服务。 3、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5、保理费率 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同业拆借利率适当浮动,具体费率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水平及实际业务情况协商确定。 二、保理业务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含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工程款项、销售设备或服务等应收账款,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三、保理业务协议签订 本次额度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使用,新签订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应收账款保理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额度。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保理融资事项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具体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4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6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6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拆借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余额为0.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6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杨榕桦先生、魏霆先生、何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上述交易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08308358 注册资本:44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二十四楼之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何剑锋先生持有盈峰集团88.09%股权,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权,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权,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盈峰集团1.798%股权。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等。 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峰集团资产总额8,643,318.74万元,负债总额5,722,667.02万元,净资产2,920,651.7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33,571.71万元,净利润185,585.82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2026年4月20日,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16%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0%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7%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盈峰集团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6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日均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申请资金拆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6年度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中短期资金拆借。 2、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3、乙方可以由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履行本协议,但须与甲方签订具体的资金拆借合同。 具体资金拆借合同须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情况,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4、借款利息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派送计息单,按月结算资金利息。 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资金拆借款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实际借款金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须就超出部分在甲、乙双方分别履行审批程序。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及审批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公司与盈峰集团本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其它安排。 八、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与盈峰集团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约为8.27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6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6年度临时拆借资金属于正常业务范围,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6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董事会议案提交至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要求在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4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资产,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资产池(含额度共享)专项授信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 2、业务模式 资产池将公司资产与短期融资业务融于一体,消除了不同种类、不同币种、不同余期的资产之间的差异和错配问题。公司可将持有的金融机构认可的资产随时入池质押,自动分类生成资产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各类银行融资业务。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包括云信、保理等)、票据池融资、国内外贸易融资(基于信用证L/C,托收D/P或D/A或赊销O/A等结算方式下的融资业务),具体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票据质押融资、保函、 云信、 保理、买方押汇、信用证、福费廷等业务品种。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4、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公司向合作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即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的资产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 二、资产池业务实施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资产。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3、经过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如为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与应付票据或其它资产池输出产品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如为信用担保方式,则不受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如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其它信贷产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物的到期,若质押物到期不能正常回款,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会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物回款情况和安排公司新质押物入池,保证入池质押物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4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8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提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上述提案7.00、8.00、10.00、12.00、13.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11.00、14.00、15.00涉及关联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会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同时公开披露。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8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8层 邮编:528322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IR@infore.com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注明“盈峰环境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股东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IR@infor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67”,投票简称为“盈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或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a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类别: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a 受托人签名: a受托人身份证号码:a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a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4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6.189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18.96万元。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71%,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530.473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94%,由主承销商包销5.178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5%。本次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23.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46,095.15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1.5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733.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9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5,675.5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兴证券于2020年12月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3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华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华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募集资金实施账户与自有资金混同的行为。子公司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其用于募集资金实施的一般账户,除接收募集资金外,还存在接收其他资金的情况,未能完全实现仅接收募集资金专款的管理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已停止使用该账户接收其他资金并于2025年2月28日将不属于募集资金的前期余额转出至一般户,同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补充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截至2025年末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6-04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含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510984),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号)。 2、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号)。 3、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3,684,86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5%,成交均价约为6.86元/股,成交总金额299,563,870.4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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