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9,900,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四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秉持“为客户服务,与伙伴共享”的经营理念,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努力打造元器件供应链生态圈,助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 公司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中游环节,通过技术、产品、应用、数据、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聚和高效配置,将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紧密联系在一起,保障电子元器件供应链稳定,成为连接产业上下游的重要纽带。一方面,公司通过自身在行业市场、客户网络的布局,帮助原厂积极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客户,解决了上游原厂难以有效覆盖众多客户的痛点,降低原厂的营销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市场人员、FAE深入服务下游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企业,整合客户需求,降低客户采购成本,在为客户供应电子元器件的同时,在产品设计、产品应用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应用解决方案,实现技术增值和服务创新。 公司业务以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为核心,拥有近140条国内外优质集成电路企业的分销授权,在消费电子、人工智能、新能源、通讯系统、计算机、工业电子、汽车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与众多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客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年度服务客户约5000家。 通过“萤火工场”开展技术支持与方案开发等设计链服务,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为分销业务增长和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当前主要致力于AI处理器、无线、传感、音视频、信号链、电源、电机驱动、嵌入式系统等相关方案设计与产品开发。 通过“亿安仓”开展供应链服务业务,为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安全、敏捷、高效的仓储物流、报关通关等综合性协同配套服务,持续推进“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体系和仓储系统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通过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引擎“芯查查”,围绕数据查询、商城交易、社区资讯、SaaS服务四个层面提供多样化的大数据服务。“芯查查”依托海量芯片大数据及丰富的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为电子信息产业用户提供元器件供应链波动分析、选型替代、BOM管理、技术方案、产业资讯、行业趋势分析等服务,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建议,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公司部分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相应追溯调整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报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数据。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7月23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评级为AA+,报告期内评级状况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25楼R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颖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分别为蔡靖、李文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张盛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张盛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充分展示了公司2025年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等方面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55.25亿元,同比增长3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4亿元,同比增长19.90%;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7.88亿元,同比增长1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3.88亿元,同比增长2.7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综合考虑了目前的行业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符合公司的经营总方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经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核销证据充分,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上述额度使用及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5亿美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9,370万美元,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使用及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外币结算业务进行,以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为依托,为有效规避汇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041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协议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三分之二的委员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迅、姜涛、蔡元庆、王明江、李文智、张盛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迅回避表决。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经理层成员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汪飞先生、陈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汪飞先生、陈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能力。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汪飞先生、陈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调整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朱颖涛、刘迅、李俊、曹蓓、蔡靖调整为朱颖涛、刘迅、汪飞、陈芳、蔡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蔡元庆、李文智、曹蓓调整为蔡元庆、李文智、陈芳。 上述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汪飞先生、陈芳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调整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拟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通知具体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五)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六)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