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
|
|
|
|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确认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309.51万元,其中确认的信用减值金额为227.34万元,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为82.17万元。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2026年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273,425.33元,具体明细如下: ■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159,968.70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661,725.22元。 三、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以下资产,予以核销,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095,119.25元,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5,119.25元,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95,119.25元,已在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公司本次核销的7,742,225.31元应收账款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准备,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影响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损益,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是依据相关资产实际状况并遵循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决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该事项计提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真实性和可靠性,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作出的审慎决策,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确认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344.05万元,其中确认的信用减值金额为990.30万元,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为1,353.74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9,903,010.30元,具体明细如下: ■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损失11,770,658.53元,相关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变动如下: 单位:元 ■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132,578.17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1,634,209.27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3,440,456.27元,本期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3,440,456.27元,已在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规。该项计提有助于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财务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决策过程及结果合理、审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威星智能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50,487.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2,881,362.35 元。 (三)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288,136.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0,410,900.13元,扣除2025年派发的现金股利8,825,360.64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8,178,765.6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15,191,843.2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98,178,765.6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8,178,765.60元。 (四)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0,634,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825,360.6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五)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议案8.0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预约登记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先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股东的姓名、证券账号等信息进行预登记。同时将相关证件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至公司。出席时请携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2、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3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琛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4、联系邮箱:zqb@viewshine.cn 5、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3楼) 6、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9”,投票简称为“威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妍女士在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妍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4,400股,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陈智园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黄华兵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晓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0571-88179010-8000 电子邮箱:zqb@viewshine.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月28日 附件:个人简历 陈智园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2002年3月至2010年9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担任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财务副处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担任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智园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8,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3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张琛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花旗银行资深投资经理、东亚前海证券浙江分公司助理总经理、金元证券杭州润园街营业部总经理、世纪证券杭州钱江路营业部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张琛先生目前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陈晓慧女士,200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23年7月至2025年5月担任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5年6月至2026年4月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每半年发放一次。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绩效、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 ■ 注: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参考公司所处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的经营目标,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核,拟对公司黄华兵先生的薪酬进行调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绩效、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因年终奖需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金额会有一定浮动。 三、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薪酬绩效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在“威星智能”小程序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威星智能”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qb@viewshine.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威星智能”;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威星智能”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华兵先生、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董事会秘书张琛先生、独立董事鲍立威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华兵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控股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华兵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合理性说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凯先生、谢会丽女士、鲍立威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10、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0,634,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825,360.6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9222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他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7、审议通过《威星智能: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威星智能: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原董事张妍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智园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张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后,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75,3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383,393.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93,6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189,737.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7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沙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9007101040015678内的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2024年已将该账户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0.0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25万元(不含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10395号鉴证报告验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在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2024年使用上述额度累计购买及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24,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单笔及合计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2025年使用上述额度累计购买及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单笔及合计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5年2月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收回,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在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06,053,349.3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星智能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威星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威星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威星智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威星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及“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本的2024年11月延迟至2026年11月。 [注2]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逐步投入使用,实现了阶段性的效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期末投资进度比例超过100%,系补充流动资金收到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同时,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定及修订的制度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的修订中第1-5、8、17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上修订和新增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各项公司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
|
|
|